任玉奇代表提交湖南代表团首份议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0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月3日下午,在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金侨集团董事长向湖南代表团议案组递交了4份议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议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议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议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护农民权益和耕地的议案。这是本次会议湖南代表团收到的前四份议案。其中,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议案为湖南代表团提交的首份议案。

  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议案,任玉奇代表提出:代表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七条虽然规定了代表在投票时,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在表决时,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然而,在实际工作,个别代表在投票时,既不投反对票,也不另选他人,也不弃权,而是将选票带回家收藏。在表决时,既不投反对票,也不弃权,而是不作任何表决。对于个别代表的不投票和不表决的行为,建议通过修改代表法的相关条款予以规范。

  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议案中,任玉奇代表提出:随着我国城市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地产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调控频率的加快,中央政府只能选择以政策代法,以文件代法。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全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已刻不容缓。

  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议案中,任玉奇代表提出:随着近年来建筑行业飞速的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调整范围和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及时调整、完善建设领域法律体系,对已施行十二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进行修改,客观上已成为我国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需求。

  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护农民权益和耕地的议案,任玉奇代表提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地安置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综合不超过亩产值的30倍,但是实践中30倍的经济补偿远远不能解决大量失去耕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一亩地粮食收入算到1000元和2000元到顶了,征用农民土地补偿费才3-5万。而地方出卖一亩地至少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不止。这种表面合法的土地交易过程,却隐藏着严重的不合理。城市房地产市场“地王”频现警示我国未来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耕地面临地方“掠夺式廉价强制征用”,然后被地方高价拍卖获取暴利。要避免未来农村耕地在城镇化进程中被大量“低价征用”,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必须修改现有征地补偿法律制度,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 红网 2010-03-07 责任编辑: 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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