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海南代表团代表在其驻地举行会议,就制定志愿者服务法、自然保护区法和修改监狱法以及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加快建设琼州海峡跨海工程建设等议案建议进行了讨论。
高之国、王守初、姜斯宪等代表先后发言,现场气氛十分热烈。经过充分酝酿,海南代表团初步决定拟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我国自然保护区法、修改森林法和修改监狱法等若干议案建议。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经济开发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存在着体制不顺、管理不规范、资金投资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原来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为此,海南省环境资源厅、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提出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的建议草案,以对我国自然保护区进行分类管理,合理适度开发利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国舜在向会议作议案建议草案说明时表示。
海南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代表认为,自然保护区如何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如何处理和周边行政区及其居民的利益关系至关重要。海南省的自然保护区众多,在这方面遇到的问题更为集中,因此他建议将制定自然保护区法作为海南团重点议案向大会提出。(记者 刘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