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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看首次规定全国人大应有农民工代表
中国人大网   2007年03月10日   浏览字号:【    】     打印本页
   唐俊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根据草案的有关规定,我国将首次从不断壮大的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 
 
  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战斗在各条生产战线的农民工人数已近两亿。随着经济社会和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这个数字还会继续攀升,如今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此次明确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当有农民工代表,将从法律制度上真正保证农民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这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选举工作的重大变化,也是对农民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一种保护,是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正如一位宪法学者所说的,这应当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标志性事件”。 
 
  2008年,农民工代表将走进人民大会堂!让我们共同期待那一激动人心时刻的到来! 
 
    来源:法制日报 2007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温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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