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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人大:创新提升质效 让监督的路子越走越宽

通讯员 陈 博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徐 航

来源: “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2022年08月12日 15:02:4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创新是一个民族自强不息的灵魂,也是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的重要动力和源泉。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在探索中开拓、在实践中创新,才能不断前进。近年来,朝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主动顺应新时代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举措、创新监督方式,努力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的实践者、探路者。

规范预算管理,擦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名片

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对规范预算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更加有效地推动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由“幕后”走上“台前”。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制度创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决议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内首部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备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提出,市政府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预算、决算汇总情况,市本级部门预算、决算情况;批复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情况,年初预算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的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情况,预算调整前预拨资金情况,资金调剂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变更情况,隐性债务情况,重大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事项,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需要报备而未进行报备的,有关内容不得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及市人代会会议议题。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成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还制定了配套的报备管理情况汇总表,细化了收文登记分类方式,规范了报备文件档案管理。

2020年5月6日,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备管理办法》。(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备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的报备要求进行了归集和细化,能够有效增强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效,提高了清晰度,进而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孙跃强这样评价说。

该办法公布施行后,共收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备事项50件,包含了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分配方式、5G通信网络建设规划等重大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有效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提升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强化司法监督 确保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随着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度的深入实施,“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理念逐步强化,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成为摆在人大面前的一个重要监督课题。

不断探索司法工作监督的方式方法,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在行动。在学习借鉴宁波、常德、淄博等地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方面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朝阳工作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办法对履职评议的人员范围、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和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履职评议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制定并下发《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案以精心部署为关键,履职评议分为动员部署、调查走访、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确保工作科学规范、稳步推进;以数据翔实为重点,调取法官、检察官基本信息、办案数据、信访数据,充分了解履职评议对象的全面情况,确保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公正进行评议;以整改落实为抓手,及时将审议意见和履职评议结果反馈法检两院及履职评议对象,确保评议发现问题有效解决,让履职评议工作取得真正成效。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人大监督,大大增强了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经历了履职评议的李凯法官深有体会地说,评议结果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原则,在肯定工作实绩的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对今后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实绩,更好地推动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注入了动力。

三年来,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20人次,书面履职达到全覆盖,拓宽了对司法权力监督的广度,强化了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延伸了从任前任职考察到任后履职监督的长度。法官、检察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显著提升,规范执法行为意识明显提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得到巩固。

2021年12月7日,朝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注重整改实效 不断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水平

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议题。

通过多年的监督实践来看,“重审计轻整改”一直是审计监督工作的难点。如何加强地方人大审计整改监督、更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审计整改监督方式,在听取审议相关报告的基础上,安排专门委员会调查对口部门审计整改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逐步健全人大监督、政府主导、整改单位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具体来看,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与审计部门沟通商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查内容等作出详细安排,提请主任会议同意后,起草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调查的通知,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调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委会和审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调查组,通过查看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缴款单等原始资料,对市政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定,取得整改情况标志性证明材料,填写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调查表。

查出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政府及审计、财政部门有关情况汇报,结合此前的审计整改情况调查工作,对审计整改报告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上,组成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政府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这一系列措施,实现了人大法治监督与审计专业监督的有机结合,切实推动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赢得了纷纷“点赞”。

2022年4月6日,朝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市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工作情况报告,并对“七五”普法决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完善监督机制 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做好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不仅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硬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小切口、大主题、见实效、真管用”的监督原则,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健全闭环监督机制,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调研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之一。除了听取汇报和现场察看,市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方法,努力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查透、把对策提好。

就精准扶贫、简政放权、城区环境专项整治、文化旅游发展等议题开展专题询问,聚焦国资国企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为提升监督实效提供了更多可能。市人大常委会适时修订专题询问办法和专项工作评议办法,每年选择1到2件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让监督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完善了“一府一委两院”执行决定决议、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向常委会报告、重要决定决议执行情况向代表大会报告的制度,细化了确定监督议题、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重要专项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流程,健全了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跟踪监督询问意见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前后衔接、始终相连的闭环式监督过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显著提升。

监督工作好不好,还要在实践中“动真碰硬”来检验。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跟踪监督营商环境建设,对《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状况、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情况,推动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发展环境;在城市交通执法工作方面,综合运用集中视察、专题询问、开展满意度测评、专业代表小组调查、重点建议督办等形式,坚持明察和暗访、实地视察和委托调研、事前介入和事后跟踪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切实增强全方位监督。

2022年6月,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对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走访调研。(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迈步新征程,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行使监督职权,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奏响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最强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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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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