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8月11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颁布实施《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将在我国建立货币经纪制度。
据悉,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进货币经纪制度、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对于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在金融市场上的运作及配置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来源:《人民日报》 2005年8月12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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