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珠海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三十年回眸
1980年月11月3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设立。伴随着珠海改革开放、成长壮大的坚定步伐,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迎来了她的30周岁生日。
三十年风雨兼程,三十载春华秋实。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珠海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珠海市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立法,“试验田”结出累累硕果
勇于创新是经济特区的灵魂和精神品格,先行先试则是经济特区立法的特点和历史使命。
1996年3月,珠海被全国人大授予经济特区立法权;2000年7月,《立法法》颁布实施赋予珠海以较大市立法权,珠海成为全国拥有双重立法权的四个城市之一;今年10月1日,随着经济特区扩容,经济特区立法权由此覆盖全市。
15年来,珠海人大的立法探索与实践结出了累累硕果:制定地方性法规66件,其中技术入股与提成条例、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律师执业保障条例成为全国率先出台的创制性法规。
1992年,珠海市政府在全国首次“百万重奖科技人才”。一时间,全国各地科技工作者纷至沓来,珠海迅速成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创业乐园。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重奖事件“水波效应”渐渐平静,如何才能把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潜能发挥到最大化?如何才能让珠海这块热土长满参天的梧桐,继续引得科技人才凤凰南飞?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科学地解决了这一问题。1999年7月27日,七易其稿的《珠海市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经珠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国家法律将公司无形资产的比例限定为不得超出30%时,条例规定其技术成果入股的比例可“由双方约定”。科技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一突破再次“一石激起千层浪”。
“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消除了后顾之忧,搞科技的劲头更足了!”一位软件公司负责人当年曾经这样评价。如今,他带领的企业欧比特已经成功上市,成为领舞资源共享市场的优秀软件公司。
故事还没有结束。2010年9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在珠海市七届人大三十二次会议上理性地废止了技术入股与提成条例,“因为它已经圆满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而在同一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确定了科技财政投入比例要达到5%,位居全国之首。其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敢为天下先”的立法故事,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还有很多。全国首创的《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为老百姓管好“保命钱”、将社保基金监督法制化;开全国先河的《珠海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保障律师权利,“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还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的创制性条款等等,这些大大小小的制度创新既为珠海的改革开放拓展了空间,也为国家和广东省立法积累了经验。
符合地方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的“特色立法”,也是珠海市人大立法工作的“特色”。
早在1998年获得立法权之初,珠海人大常委会就坚定地将特区城市建设管理的基本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定了规划、土地、环保、人口管理、道路交通五部法规,将特区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促进资源、人口、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城市良性发展基本格局。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为“规划带上紧箍咒,不可随意变更”,多年来引导城市有序发展;《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八不准”成为珠海坚守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刚性底线;《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牢牢把握城市发展命脉……正是这样一批具有珠海特色、既体现科学发展理念又适度超前的法规,为珠海率先探索科学发展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大监督,“组合拳”打出明显成效
如今,在珠海提起人大监督,老百姓想到的是“敢动真格”。30年间,珠海市人大伴随着民主和法治的洪流,依法开展并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有力地推动了珠海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每年二三月,通常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例会的日子。细心的市民会发现,珠海的人大会议议程与其他地方相比,增加了一项“审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批准新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管好政府的花钱投资行为太重要了!”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珠海市政府每年的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已达数十亿元,每年计划安排的新建、续建项目多达数百个,其中既有交通、产业等关系珠海发展命运的项目,也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水利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项目:“政府的投资决策权,关系着数十亿资金的去向,关系着全市的长远发展,这样的行政权力,人大监督不应该缺位!”
不能缺位的还有对“非税收入”的监督。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由于征收主体多、项目多、变动大,大多实行预算外管理,往往被称为政府的“隐性钱袋子”。
如何让这个“钱袋子”变得更加阳光?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调研报告;同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政府提交的《关于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报告》,客观指出非税收政策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创新管理工作模式。随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入,2006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珠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人大对于政府收支行为实现了全方位监督。
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都是政府替老百姓管理的“箱底钱”。加强基金监督,确保各项基金依法合理归集、运转、使用,是市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的另一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珠海市社会保险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构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全方位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每年报告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每两年报告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市审计机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对相关基金进行审计,其结果将是常委会审议相关报告的重要参考。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基金管理使用运行良好,为维护珠海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经监督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执法检查则能够促进法律法规实施。
珠海行政审批曾经存在环节过多、效率低下等问题,建设项目报建涉及40多个审批环节和十多个部门,从立项到开工至少需要300多天……2004年7月,一部专门针对行政许可(审批)制订的法律——《行政许可法》颁布,它在珠海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着珠海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
从2004年底开始,市人大先后采取调查摸底、听取政府专项报告、实地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跟踪整改等多种方式,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行政许可法的执行情况展开密集监督,效果明显。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大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力度及行政资源的整合力度,促成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
如今,中心内已经有13家市直单位进驻,集中受理、办理59种审批事项;全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从改革之初的1264项减至2010年的271项,总体削减幅度达到78.6%。对于任命干部的监督,珠海市人大也追求在不断创新中取得实效。任命干部从“逢任必考”、“任后表态”到“任前演说”,坚持人大依法监督与党管干部的有机统一。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给人的印象不再是“走过场”,而是真的“有作为”。
监督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三十年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先后进行执法检查126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8项,开展工作调研266项,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不断加强计划预算、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加强社保统筹、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重大社会民生问题的监督,社会保障科学规范管理体系建设开创全国先河,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不断加强对行政效能的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法院审判和执行、检察院反贪和反渎职侵权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
2010年初,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建议》,常委会办公室及相关工委认真督办,先后走访多家医药企业开展调研,并充分征求生物医药企业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意见,及时向政府反馈。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未来五年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扶持资金,鼓励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并在税率、信用担保、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到方面明确支持政策。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有力提高珠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水平。
代表议案建议,“重民生”惠及万千百姓
2004年1月18日,这是一个让斗门上横镇老百姓难忘的日子——随着横坑大桥正式通车,这里几百年来摆渡过河的日子终于结束。
“如果不是被列为议案,也许我们还要再等多年。”当地老百姓这样说。地处西江下游的横坑河,是广东省最后一个渡口,当地百姓长年以摆渡方式在两岸来回,生产生活极为不便。为了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和百姓更好生产生活,2001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立《关于尽快建设横坑大桥的议案》。
为了督促议案办理方案全面展开,市人大常委会不遗余力,全力以赴。从市区到横坑大桥工地,来回需要三四个小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却坚持定期到工地检查,记录各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给予疏通理顺。
在大桥建设关键时期,市人大领导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办公,确保了大桥建设的人力财力物力。经过近三年的建设,大桥终于建成通车。通车当年,上横镇八个村的水产品平均每斤就涨了一元。老百姓伸出大拇指称赞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多亏了你们,桥通路通,我们的财路也通了!”
让珠海老百姓难忘的“万人评政府”活动,同样与人大代表的议案密不可分。1999年珠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了“切实整饬政府机关作风,优化我市改革和发展‘软环境’”议案。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作出了《关于集中开展以“两高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
“两高一满意”就是指在依法行政、规范运作的前提下,高效率办事,高质量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正是在这个议案的催生下,珠海“万人评政府”活动应运而生,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础。
30年来,珠海市各届人大会确立了40多件议案。从前山河治理到人民医院、中心血站建设、从兴建古元美术馆到清理基层教育工程欠款……仔细翻阅这些议案,会发现议案质量越来越高,议案涉及面越来越广,议案督办力度也越来越大,但各个历史时期人大代们表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是关系珠海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
前山河是珠海主城区内惟一的淡水河,也是珠海的饮用水源之一,两岸长期以来的杂乱既影响市民身体健康,也影响珠海城市形象。
看污水处理厂、看流经区域、看上游城市……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前山河展开多次调研和座谈。在扎实调研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2005年,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李健康等74名代表提出了《关于综合整治前山河的议案》。
“这个议案水平很高,涉及规划、环保、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一份计划执行书!”政府工作人员感叹地说,没有深入的调研,没有对议案内容的专业知识,代表们提不出这么高质量的议案。
前山河整治难在治水,核心是要改善水质。从2005年到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全国和省市区人大代表对前山河综合整治情况,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等情况实地察看。在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单位的汇报时,人大代表们更是直言要害:“前山河何时能够不脏不臭?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究竟如何?”
2009年7月和2010年9月,为确保议案办理进度,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专门召开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参加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如今,在代表们的关注下,在常委会的跟踪督办下,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前山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排洪渠截污及雨污分流工程已经大部分完工,部分河段的水质可以达到IV类,两岸市政道路和景观工作即将全面完工,综合整治前山河议案办理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甘霖指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是珠海经济特区的使命所在。要坚定不移地走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着眼于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共进,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实现在珠三角地区人均首位、生态一流、文化繁荣、法治优良、社会公平的目标。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将以纪念设立30周年为新起点,牢记使命,再立新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依法履行职责,增强工作实效,为珠海的新一轮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