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座谈会
为了推动《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于2014年9月22日组织召开了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省政府副省长沈小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座谈会由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广恩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实施办法”的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随后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张家口市、廊坊市政府主管负责同志分别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实施办法”作了重点发言。
小平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新出台的“实施办法”符合我省省情、水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遵循,一定要把“实施办法”宣传好贯彻好;要狠抓“实施办法”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目标考核,真正把“实施办法”落到实处。
王刚副主任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三个问题:一是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三是要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保证“实施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清林、石立新、崔慧霄,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邱建武、彭建强,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李基石、副巡视员孙少辉,省直有关部门、石家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水务局和省属河系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及中央驻冀和省有关新闻机构记者参加了座谈会。

编 辑: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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