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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葡萄牙文本的决定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持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葡萄牙文译本为正式葡文本,和中文本同样使用;葡文本中的用语的含义如果有与中文本有出入的,以中文本为准。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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