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引风尚 文明新风泽城乡
——西昌市以法治力量向陈规陋习亮剑
2022年3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随后,《条例》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并正式施行。
《条例》对遏制“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移风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规层面,在四川尚属首例。标志着西昌移风易俗工作有了法治护航。
法治护航移风易俗引风尚
《条例》明确规定,婚嫁彩礼、礼金、礼品仅限于人情礼节性往来,国家公职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奢侈婚礼;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攀比摆阔、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支持、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提供婚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
《条例》指出,操办婚事,按照传统习俗确需给付或者收受婚嫁彩礼、礼金,彩礼的标准和礼金的种类、标准应当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推动《条例》在西昌落地落实见效,西昌市人大常委会利用会前学法,邀请专家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及时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1400余份,并印发《条例》单行本1800余册;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深入25个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结合代表小组活动,积极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5条;广泛发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移风易俗—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1400余份,示范引领全市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仅2022年就成功制止25起高价彩礼和15起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让文明新风在乡村落地生根。
原荞地乡率先在全州以村为单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委员会批准制定了《村规民约》,并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成立红白理事会、餐饮服务队,监督本村内所有村民酒席的操办及礼金的收取,带头抵制和举报滥办酒席行为。
为了更好地执行《条例》和村规民约,荞地彝乡也推出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办法。每逢有婚丧嫁娶事情时,村组干部们还会用手机拍摄视频进行记录,对违反规定滥办酒席,一经查实,则发动本村村民联名报请乡政府处罚。村组干部、人大代表、党员、教师和村民代表等要带头遵守和执行村规民约,如有违反加重处罚。
理直气壮地抵制陈规陋习
“《条例》的颁布实施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得到了各族群众的大力支持,乔迁新居大操大办、婚事收送高额彩礼等行为得到了有效易遏制,取得了明显效果,全乡很少出现大操大办和高价彩礼的事发生。”原荞地乡人大主席黄世祥说。
原荞地乡荞地村村文书毛木甲首先做表率,家中办酒席时,原本计划办酒席35桌,村规民约执行后,他缩减了酒席规模,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亲戚和朋友,把酒席规模缩减到8桌,节约了不少开支。
“我儿子前两年娶媳妇,原本要30万元彩礼,我们有些为难,况且作为村干部,我要带头才行。于是乡村干部我们一起到女方家中去说明,对方也表示理解,最终彩礼变为敬老金,付了10万元。”阿七镇九道村村主任朱尔体高兴地说。
“《条例》出台了,我们破除这些陈规陋习就有法可依,有了底气!从今以后,面对高价彩礼和铺张浪费,我们可以说‘不’啦!”彝族青年罗果体喜悦地说。
《条例》的施行,标志着西昌移风易俗工作有了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道路更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