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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孙宝树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10月11日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证《劳动合同法》全面正确的实施,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我们将抓紧做好本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2008年1月1日这部法律正式施行创造条件。

        积极组织开展专门的培训。通过专门的培训,使劳动保障系统的每一位干部都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熟悉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深刻理解颁布实施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明确法律赋予的责任,自觉依法行政。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通过普法宣传,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

        抓紧完善配套的法规制度。对现行涉及劳动合同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对其中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对需要制定新的配套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按照法定程序抓紧制定,并确保与本法同步实施。同时,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认真分析研究《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早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

        积极做好有关基础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与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通力合作,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户数、职工人数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劳动合同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后,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指导。依照这部法律的规定,帮助、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推进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将一批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监察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服务的水平。

        积极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用一节的篇幅对集体合同作了专门规定,为进一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及企业组织,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在已建工会的企业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未建工会的中小企业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强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劳动合同争议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呈上升趋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指导各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及早制定工作预案,增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确保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总则中关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规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主动会同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发挥三方机制在推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方面的作用。

        (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来源:求是  2007年第19期  10月1日出版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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