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巴根: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哈斯巴根在审议时说,这次执法检查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也深得人心,我同意这个报告。提三点建议:
第一,继续抓好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领导对老龄事业的认识,这个问题应该经常抓。我建议人大常委会还要继续搞好这方面的执法检查,推动老龄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从执法检查报告当中也了解到,认识高的地方,政府抓得实的地方,老龄工作就有声有色,老年人就满意。个别地方对老龄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老龄工作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上,领导把精力主要放在能出政绩的工程上,没有时间顾及老龄工作,没有把老龄事业发展真正提到工作日程上来,更谈不上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对老龄工作过问得非常少,存在的问题就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老龄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存在死角。所以建议把这项工作认真抓好,以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
第二,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目前各地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城乡老年人的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养老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城乡养老保障水平差距又很大。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地区2010年纳入城市低保的老年人月平均补助资金为242元,纳入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月平均补助资金为94元。按照这个标准算,城市低保老人每人每年是2640元,而农村的老人是1125元,农村的比城镇的要低一半还要多。在目前物价这么高、又不断上升的情况下,难以做到老有所养。所以我建议,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要逐步做到老年人保障总水平与GDP、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
第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随着老年人数不断的增多,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由于这方面历史欠帐比较多,养老机构的数量、床位缺口很大。我用一个地区的例子来说明,这个地区公办的社会福利院有55个,民办养老机构有129个,可收养老人2.4万,农村有敬老院560所,可收养五保对象2.8万人,而这个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接近300万,按照5%的老年人有这方面的需求计算,有15万人的老年人将逐步进入养老机构,并且这个数字今后也会越来越大,而现在的机构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另外由于养老机构建设布局不尽合理,硬件条件差,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水平很低,造成现有的养老院床位空置的不少。一方面是资源不足,一方面是资源浪费,加剧了供需矛盾。老年人事业是一个大的公益事业,还是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养老机构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合理布局、规范服务,对现有的养老机构进行必要的改造、改善,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使用率,不断适应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