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斯喜:应对老年化一定要加强长远的战略谋划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斯喜在审议时说,上午听了李建国副委员长所作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我认为这是一个全面详实的报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完全赞同这个报告。
陈斯喜委员说,我也参加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调研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总的感觉是,我们国家老年化发展确实非常快,现在老年化的程度已经很高了,形势非常严峻。近几年来,我们国家老年事业发展很快,成绩也很大。但是总的感觉,现在我们确实还没有做好应对老年化的思想准备,对应对老年化缺乏紧迫感,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政策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等等问题。关于应对老年化的问题我再补充几点看法:
第一,应对老年化要树立积极老年化的意识。积极老年化是针对消极老年化的意识提出来的,过去总是把老年问题当作社会问题和包袱。现在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积极老年化”的观点,认为老年化是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是人类社会发展成熟的表现,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表现。同时,“积极老年化”观点认为,老年群体也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所以我们应该树立这样一种“积极老年化”的意识,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去应对老年化。这是对老年化认识的重大的观念变革。但是我们现在“积极老年化”的意识还不强,很多人还没有把老年人作为一个积极的因素来对待。所以,在一些措施上就不积极。
第二,应对老年化一定要加强长远的战略谋划。现在对怎样应对老年化缺乏清晰的思路,缺乏长远的谋划,其中特别重要的是人口政策的问题,这是很紧迫的问题。1980年提出“提倡生一胎”的政策,就已经明确了实行30年,现在已经过了30年,应该重新研究和确定今后一段时间实行什么样的人口政策,这个政策的调整不是很快就能见效的,起码要20年以后,需要尽快列入议程进行研究。
第三,根据我们国家的国情,还是要坚持居家养老原则,机构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们的经济发展还相对比较落后,不可能大量发展机构养老。再有,老百姓大部分还是不愿意去机构养老,特别是在农村,这种观念很强,这不是花钱的问题,作为子女来讲,就认为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作为父母会认为子女把他抛弃了,就不愿意去,这个观念现在是非常强的。养老机构需要发展,但要坚持居家养老为主。但现在又出现了家庭的小型化,空巢人口多,居家养老又不像过去那样,情况发生了变化,所以要为居家养老提供一些相应的服务,比如日间照料服务,使居家养老跟社会服务实现有机结合。
第四,要大力提倡孝道文化。这几年不太讲孝道文化,实际上孝道文化不是落后的文化,不能当成封建糟粕给抛弃了,现在要大力正面提倡和弘扬孝道文化。现在社会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就是因为把孝道给丢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