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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荣代表建议应积极推动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25日 16:47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陈国荣代表在审议时说,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报告,我觉得全面分析了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取得的效果,同时也分析了当前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这个报告非常好,是符合实际的。我提几点建议:

    第一、要加大对林业公共政策的扶持力度。要尽快启动修改森林法,以适应新的产权制度。

    第二、建立用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长效机制。林业的投资,逐年要有所增加,而且固定化,每年在财政的正常增长中要体现出增加,这个长效机制可以保证我国林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第三、要合理地确定生态工业林的补偿标准,将林农的利益损失纳入补偿的范围。

    第四、应该积极推动森林资源的流转平台建设,在省以下建立林权交易的平台,积极地引导并创建林业资源进入市场流转。现在的森林资源不能进入市场,不能砍不能卖,这就制约了老百姓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应该加强金融政策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金融政策扶持林业的办法。

    首先是积极鼓励各级金融机构根据林权制度改革的期限,森林本身的价值、资金用途、风险状况,规范操作程序,解放贷款程序,给林业在金融政策上给予扶持。林业见效慢,效益低,所以金融机构不愿意介入,我们要建立这个办法,积极引导他们进入林业。

    其次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用多种形式的林区抵押贷款担保形式把贷款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金融部门不给林业贷款,主要考虑到林业回收慢,收不回款,而且风险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建立担保体系,把风险降到最低,不能说没有风险,但是要降到最低,减少他们的压力。

    最后是建立森林资源的评估制度,支持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应该有一支专业的队伍,为森林资源将来进入市场提供评估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服务。这样才能使林权制度改革以后,从法律上,从财政的长效扶持政策上,从金融的经常性支持上,保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使我们国家的森林覆盖率尽快提高。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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