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斯喜:根据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
陈斯喜委员审议时说,“五五”普法工作是积极有力、务实扎实的,取得的成效是很显著的,值得肯定。谈两点意见:
第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我们是无法可依,老百姓盼望着能够尽快实现有法可依,有了法律以后,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执行,反过来损害的就是老百姓对法治的信仰,会破坏法律的权威。这样可能比无法可依的伤害更大,因为他的希望破灭了。所以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在有法可依以后要确实严格执行法律。严格执行法律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比较强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虽然我们已经进行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还没有完成,我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确实有必要继续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第二,“六五”普法工作应该总结以往五个五年普法特别是“五五”普法工作的经验,要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方面狠下一些工夫。增强针对性,一要突出重点内容。这次“六五”普法跟以前不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主要特征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应该更大一些,建议决议要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方面的内容,提出更突出、更明确的要求。二要突出重点对象。过去我们也一再强调要突出重点,但是过去重点对象范围太宽,这次决议还是把它确定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负责人、农民,这个范围太宽,13亿人有10亿人是重点,就是没有重点。我认为普法重点就是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公务员、领导干部抓住了,确实做到严格依法办事,老百姓自然就会更加自觉的去学习法律。如果国家机关不依法办事,老百姓就会觉得学法律没用,跟政府打交道他不依法办事,老百姓肯定没有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三要区别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普法要求。如果普法不与实际需要联系到一起,这样的普法效果肯定不好。
总之,要根据不同对象突出不同的特点,加强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实效性,就是要改进普法的方式方法,要生动活泼一些、通俗易懂一些,让老百姓真正能够听得进,能够入脑,这个非常重要。“六五”普法应该在这方面狠下工夫,具体说要注意以下四个结合:一是要注意上下结合,普法需要注重自上而下推动,但是更要注重让老百姓自觉参与,只有让老百姓参与进来这个普法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要注意长短结合,既要注意短期现实需要的法制宣传,更要从长远角度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三是要注意点面结合,既要注意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普法,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也要注意从各个方面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四是要注意虚实结合,我们要特别注意普法的实用性、实践性,要注意用法治实践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并以此检验普法工作成效。同时,要特别重视培养法治观念,观念的形成就会更加自觉的去学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