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不常用栏目 > 审议发言

方新:实施的时间应该与社会保险法相协调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22日 15:10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等议案。

方新委员审议时对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提两点建议。

第一, 我赞成这次的修改,以工伤保险为强制险,以意外伤害险作为补充,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也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建议进一步协调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两个险种,过去二者在缴费模式、保险对象、制度作用等方面存在交叉,要通过协调使之真正互补,让保险能起到作用,让工人和企业能得到实惠。所以我认为对这两个保险的范围、额度应该有进一步的协调,这次没有给这方面材料,看不出修改后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我建议要协调并有相应的说明。第二, 我认为实施的时间应该与社会保险法相协调。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杨胜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