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中卿:通过立法解释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很重要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审议时说, 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进行立法解释。
尹中卿委员说,在法律体系建成之后,我们应该更加重视立法解释工作。以前制定的一些法律限于当时条件可能比较原则,法律与法律规定也有不一致的地方。我们不能过分依赖司法解释,甚至是行政执法自由裁决权。今后能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立法解释的,就尽量做立法解释,这样有利于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司法过程中比较好的符合法律原意。四中全会决定对立法工作的立、改、废、释提出了要求,这次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对有关公民姓氏权利问题作出解释,我认为很必要,也很重要。从前些年新闻报道的案例来看,有关公民姓氏权利的争论和纠纷不少。有的案例涉及到家庭成员内部,也有涉及到其他公民的,还有涉及到公民与社会组织的,还有涉及到公民与政府户籍管理机关的。通过立法解释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很重要。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