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过程应当注重全面真实体现相关利益群体博弈(摘要)
陈舒
一、法律是表达利益要求的
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总而言之,法律是表达利益要求的。
二、立法的过程是利益博弈的过程
当前我国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不同的利益表达方式和维护方式,相互之间利益博弈公开明朗,日益激烈。改革成果如何让人民共享,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利益调整的重点。而法律因其权威性与普适性,日渐成为利益博弈的“主战场”。立法过程就是各种利益主体进行利益表达和博弈以及立法者进行利益衡量和整合的过程。利益博弈进入立法领域,是民众将利益上升为权利的努力,是从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到主动参与制定者的觉醒,是从无序争利到有序博弈的进步。
以往,一部法律法规能否出台或者得到真正实施,以及关于权力和权利的配置,很大程度上并不完全取决于民众的意志,而是由相关部门进行全盘操控。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博弈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特别是在涉及行政权限划分中,有关部门更是不遗余力地争取部门利益的最大化。不过,这些博弈却是相对隐秘的,至少没有直接诉诸公共舆论平台进行争辩。近年来,有的部门运用其官方网站将立法博弈由隐秘转向公开。这既可以认为是调动民意从而增加博弈的力量,也不妨认为这是权力制衡公开化的表征。
立法的过程本应就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是一个各方利益群体有序参与、寻求共识、达成平衡的过程。在立法过程中体现公众利益,平衡各方博弈,方能达到“正义”目标。这里,关键在于能否充分表达各方利益,能否实现公平有效的博弈。
三、建立制度化的博弈渠道
立法的公正取决于相关利益群体是否有制度化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利益表达是利益实现的首要环节。这方面,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已有很多创新实践,如立法前论证、后评估,开门立法,公开征集意见,等等,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立法者在征求意见时所作的选择未必能真实反映社会的利益博弈;另一方面,弱势群体缺乏发言技巧,容易被忽略,需要立法者给予为其代言的公益团体更广泛的活动空间。目前,中立的第三方参与立法,专业人士为利益群体代言,正成为常态。在多元利益格局下,相关利益群体之间存在资源和权利的不均衡,一些强势群体凭借自身优势在利益博弈中占据先机和主动,他们往往更多地寻求“专业精英”为其主张权益,或者更有能力游说立法者,这种倾向值得警惕。
因此,仅有笼统的“开门立法”是不够的。法治政府所要求的是“公共立法”,即立法机构与社会各个利益集团之间存在双向互动渠道,各个群体的诉求能够上达立法机构,而立法机构又能相对超然,在利益相关方、专业意见、一般民意之间维持平衡。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设立法案的利益相关方确认程序。为每个法案设定一项法定程序,也就是法案利益相关方确认程序,公开听取意见,开放申请参与。在此基础上,确定征集意见对象的最小范围和征集意见的程序,将利益相关方表达的原始记录作为法定参考资料,提交参与表决法案的人大代表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培育利益博弈的合格主体。首先,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民意表达能力,解决社会与立法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问题。人大代表作为民意代表,要密切联系选民,准确反映、采纳、取舍和提炼民意,通过建议和议案参与利益博弈,防止强势利益群体“过度表达”,弱势群体“无力表达”。其次,积极推动利益主体的组织化。具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联合起来表达群体性意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可以降低立法机构征集民意的成本,另一方面反映问题可以更有代表性,意见质量更高。尤为重要的是,通过公益性组织或者中介机构的帮助,弱势群体的表达可以更全面、更充分,以此扭转利益主体表达和博弈能力不均衡的现状。
四、组织公开辩论,实现公平有效博弈
利益博弈不仅要表达,更要组织公开辩论,使理越辩越明,辩明法理、事理和情理,让普通公民能对立法项目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从而取得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奠定法律实施的良好民意基础。目前,立法听证会主要强调“陈述”。征求意见座谈会,是参与者说,立法者听。而且,听证会、座谈会一般只有两三个小时,很多问题还没说明白,时间就到了。对于重大民生问题,辩论一两天又有什么问题呢?首先,它体现了民主立法,各个利益群体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也给普通百姓提供了参与立法的渠道。其次,它也是一种科学立法。经过充分辩论,形成多方双向沟通,有利于立法者看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从而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立法辩论已在江苏、昆明、深圳试行,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立法者进行利益衡量和整合的过程公开、透明,是我们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作者为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