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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保赣江行活动取得成效

刘小华

来源:   浏览字号: 2006年11月17日 00:00

以“水土保持”为专题的2006年江西省环保赣江行“保护母亲河―赣江”活动全面启动,省环保赣江行组委会分5个检查采访组,自4月13日至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检查采访活动,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厅局人员、新闻记者共60余人参加。今年检查采访的重点内容是水土保持,包括铁路、公路、矿山等行业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城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中型建设项目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三同时”的情况,同时跟踪检查2004年、2005年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各检查采访组将采取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正面宣传报导与批评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在听取有关汇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采访工作。采访活动结束后,省环保赣江行组委会召开会议听取5个检查采访组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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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崑带领采访组在现场考察  刘小华 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崑生带领南昌、九江检查采访组,先后赴九江、南昌,对部分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采访。检查中了解到,有的地方和部门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仍然淡薄,重建设、轻保护,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开发建设项目不按法律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无序开发,大挖大填,随意破坏地貌植被,扩大占用地范围;有的开发建设项目不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随意变更取弃土场,乱倒弃土弃渣,由此引发的泥石流危及下游的良田和村庄;有的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工艺落后,野蛮施工,水土乱流。针对部分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严重的现象,省人大常委会彭崑生副主任指出:开发建设项目再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应把预防监督放在首位,保护优先,防先于治。要尊重科学,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按法律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变人的破坏力为人的保护力,扭转边治理边破坏现象;要尊重自然,变事后治理为事先预防,变人工治理为自然修复,充分利用自然修复能力;要善待环境,经济社会加速发展使环境承载的压力越来越大,已形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地方各级政府是辖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者,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者,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保护好水土资源。各级政府要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的法定职责,提高政府水土保持执行力,强化责任,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监督是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设计理念到施工工艺到运行管理每个环节,都要优先考虑生态保护,要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尽快扭转人为水土流失日益严重的局面,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作用。

    (作者为江西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主任)

    相关链接: 河流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为保护母亲河,江西环保赣江行自2004年始,连续三年以“保护母亲河”为活动主题,同时每年突出一个专题。每年的专题是:2004年“保护母亲河”―防治水污染,确保饮水安全;2005年“保护母亲河”-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生态建设;2006年“保护母亲河”-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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