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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委在湘进行环境保护法修改调研

来源: 湖南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13日 08:33

    湖南日报4月12日讯(记者 苏莉 通讯员 梁斌勋)今天上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法修改调研座谈会在长沙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和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许健民、顾逸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作斌,副省长刘力伟出席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全社会要求改善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和破坏的速度,环境保护面临巨大的压力,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需要,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座谈会上,省环保厅、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省发改委等单位相继发言,省人大环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书面汇报了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并就环保法修改提出了具体建议。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四次会议上领衔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议案的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吴建平应邀参加座谈会并提出建议。大家认为,应通过此次修改,进一步提升环保法地位,使其成为国家的基本法,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地位相匹配;应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应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用重典治污”的办法来解决环境问题;应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等。

    蒲海清指出,从1995年到2011年,全国人大共收到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75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环境保护法修改列入了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次环保法的修改,是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起点上,重点解决当前环境保护法中一些条款与环境保护单项法律的有关条款不衔接、不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等突出问题。他希望大家集思广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把环境保护法修改好。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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