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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委到石家庄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立法调研

来源: 石家庄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11月17日 08:38

    11月14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立法调研活动。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重点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关于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市领导艾文礼、王增明、张石峰、张树志等参加了昨天上午举行的汇报座谈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艾文礼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市的基本情况和三年大变样取得的成效,以及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

    副市长张树志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情况。面对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工作大力度推进,老年精神文化深厚丰富多彩,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张树志建议,应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科学制定规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应建立一套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统一的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建设和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调研组一行还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有关专家学者对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了市养老服务“一键通”呼叫中心。

    张学忠说,来到石家庄看到了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三年大变样不仅带来了城市建设的变化,经济发展的变化,而且社会事业特别是老年人权益保障事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许多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老年人权益得到了保障。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保障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是一个重大课题。修改好这部法律就是要通过多方调研,从中国实际出发,体现中国国情,出台更适合我国老年人事业发展的法律,同时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便于法律更好地得到执行。

    14日,调研组实地考察了长安区老年公寓。今天,调研组还将到栾城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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