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座谈会进行交流发言
程津培副主任委员作会议总结
交流现场
7月5日下午和7月6日上午,全国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座谈会继续进行交流发言。江西、辽宁、四川、山西、河北、云南、北京、湖北、海南、吉林10个省市人大的代表,围绕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交流了各地在开展防震减灾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介绍了在防震减灾地方立法中结合地方实际进行制度创新,以及加强执法监督、支持和推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山东、天津、陕西、河南、江苏、福建、安徽、广东、广西、甘肃10个省区市地震局的代表介绍了执行防震减灾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的情况。
在听取交流发言后,程津培副主任委员作了会议总结。他以“时机好、形式新、准备足、内容实”12个字,对本次会议取得的良好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希望各地人大和地震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继续推进法律实施;提升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规章;落实人大普法决议,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普法宣传;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定职责履行。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交流发言加强了各地人大与地震主管部门的沟通,有利于互相学习、借鉴实践经验,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有重要的意义。座谈会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了全部议程。 (图片/张亚仙 文字/张煜婷 张传声发自大连)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