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在京举办
2013年第三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在北京举办
2013年第三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在北京举办
中国人大网讯 9月3日至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2013年第三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在北京举办。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云南省16个市(州)和129个县(县级市、市辖区)、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市(地)和20个县(县级市、市辖区)的地方三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180余人参加学习。
3日上午,学习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开班式,并就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万宾主持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刘水生出席了开班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百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慧芳在开班式上致辞。
王晨在讲话中指出,举办这个学习班的目的就是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熟悉和掌握人大工作的相关法律和程序,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通过举办学习班,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同地方人大的联系,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举办学习班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贯彻群众路线、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人大服务、为基层服务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第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平台,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第三要坚持依法治国,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第四要坚持依法探索、开拓创新,在依法履职中进一步开拓创新,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学习班主要安排了两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一是印发并学习了宪法和有关法律汇编、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相关文件汇编、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汇编,以及全国人大图书馆编辑的《人大文撷》。二是围绕十八大报告精神和地方人大相关工作,重点学习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5个辅导报告。
6日,学习班举行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在分组讨论过程中,专门就如何在人大工作中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和进一步提高学习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广泛征求地方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大会交流之后,何晔晖副秘书长对学习班的工作进行总结。何晔晖说,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我们要深入查找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地方人大的同志们提供培训服务。
这期学习班的举办,标志着全国人大对新一届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集中轮训工作圆满结束。自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举办了6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来自全国23个省(直辖市)的地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5个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较多的贵州省、云南省和青海省新一届地方三级(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共1300余人参加了学习。(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