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在北戴河举办
7月7日至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2013年第二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举办。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地方三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240人参加学习。其中,内蒙古自治区12个市(盟)和101个旗、县(县级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计130人参加学习;西藏自治区7个市(地)和74个县(县级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计110人参加学习。
7日上午,学习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万宾出席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主持开班式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金辉在开班式上致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禧出席开班式。
10日下午,学习班举行总结会。何晔晖副秘书长在总结讲话中说,这次学习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下,在内蒙古和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同志们能够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做一名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者和组织者;希望同志们在新的岗位上,不断总结地方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者,努力把地方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希望继续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
在为期4天的时间里,学习班主要安排了两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一是印发并学习了宪法和有关法律汇编、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相关文件汇编,以及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2013年第一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上的讲话;二是围绕十八大报告精神和地方人大相关工作,安排了5个辅导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万宾作《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灵魂 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贡献》辅导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作《地方组织法和地方人大工作若干问题》辅导报告,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关于立法法和监督法的几个问题》辅导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关于选举法和代表法的几个问题》辅导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特征和内容》辅导报告。学习班还安排了两次分组讨论和一次大会交流。(全国人大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