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代表团:常委会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
3月9日,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贺一诚听会。
白志健代表说,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文风平实,反映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总结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同时提出了今年常委会工作重点,我完全赞同。对过去五年常委会工作印象深刻的有:一是立法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发扬民主。个人所得税法等一批回应民生关切的法律相继制定或修订,立法过程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此外,对澳门基本法及其附件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并通过相关决定,推动了澳门政制进一步向前发展。二是监督工作更有活力、更富实效。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共70个工作报告,就21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推动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三是代表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选举法和代表法进行修改,实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我完善。报告还总结了六个方面的体会和经验,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5年来,澳区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澳门“一国两制”实践。相信新一届代表会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和做法,加强学习,积极履职,为国家建设和澳门发展作出新贡献。
李刚代表说,常委会报告全面回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总结了六条宝贵经验,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建议,我完全赞成。印象较深的有:一是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政治进步和民生重大问题开展,取得了很大成就。5年共立法86件,其中与澳门有关释法等方面的法律占了6件,对于落实“一国两制”和完善基本法,保持澳门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人大对外交往形成新格局,向实质性、全方位、深层次迈进,既宣传了我国法制建设、民主进程,也向其他国家学习了有益经验。三是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围绕党和国家大局,重点在经济、民生和社会最关注的重大问题上着力。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百姓关心的住房、食品安全、腐败、强行拆迁等问题监督的力度,取得良好效果。建议今后这方面的工作要让更多内行方面的人大代表参与其中,使执法监督更加到位,效果更加显著。
李沛霖代表说,报告内容精彩,结构严谨,非常务实,令人信服,完全赞同。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关注民生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上来。二是要不断创新观念和方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检查和视察内容,提高实效。三是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根据不同对象安排培训内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最大限度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刘艺良代表说,人大过去五年取得很大成绩,法律体系不断健全,监督工作执法检查务实。建议,一是人大代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除安排看正面情况外,也要安排看一些负面情况,以利于全面了解实际问题,得出改进意见。二是专题询问是一个很有创新的有效模式,要推动这项工作制度化、恒常化。三是加快修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强化执法,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四是继续扩大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建立议会层面的定期交流机制,以增强邦交国对我国政治制度的认同。五是代表的建议办理部门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
林笑云代表建议,一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二是加强法制意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理念特别是公务员的法治精神,加大对地方法院的经费支持,保证司法独立工作不受行政干扰。三是强化人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一套反腐法律,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高开贤代表建议,一是立法工作要创新观念,从发展的角度认真探索,因应现实发展需要进行动态修改。二是各级人大代表要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客观地了解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好建议。三是加强对代表履职培训,多让代表参与专题调研、视察等相关工作和列席常委会会议,以利代表进一步熟悉业务,更贴切地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
容永恩代表建议,一是认清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立法工作的动态性,立法后还需将更多精力放在修改完善上。二是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需进一步研究把握好行政与司法相互支持和配合的关系。
梁玉华代表建议,一是加强法律宣传,减少民众对部分法律的误解。二是强化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和加强这方面能力的培训。三是澳区代表要多深入内地进行调研,深化国情了解,多在澳门宣传国家发展,增进两地同胞相互信任,发挥促进两地交流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国家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何雪卿代表建议,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好公众权益。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程序,维护司法公正。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姚鸿明代表建议,一是创新人大监督机制,由人大联合反贪检察机构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是改革司法工作机制,强化司法独立运作,避免行政对司法的干扰。
梁维特代表建议,一是在报告适当位置增加关于2009年全国人大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相关内容。二是立法工作要数量质量双保证,及时修改完善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三是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各项工作要深入民心、体现民意。
崔世平代表建议,一是希望澳门代表在充分参与立法、监督、培训和视察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能有机会出席或列席相关专委会会议,进一步投入人大工作。二是澳门代表一直积极根据社情民意撰写建议和意见,但至今尚未提过议案,希望再多掌握情况,在适当时候提出首项澳门团议案。
陆波代表建议,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了,关键在于执行,落到实处。二是要着力加强公民法律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人大代表更要起表率作用。三是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不要大张旗鼓,不要提前通知相关部门,真正了解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