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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如玉代表建言:

应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建廉租房

来源: 海南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3月13日 14:50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

  “三亚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做得好,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布’的方式,杜绝了分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违规现象,这个经验值得学习。”谈到海南的保障性住房工作,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海南团全国人大代表郝如玉竖起了大拇指。

  “两会”期间,郝如玉从海南代表团了解到,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三亚市严格遵守“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保障房配租配售公平公正。

  在三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提交申请后,必须先由单位或居委会等资格审核小组及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情况向单位、居委会及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方可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

  郝如玉表示,保障性住房工程是一项民心、民生工程,必须严格把关,将有限的房源分配到真正需要它们的家庭,如中低收入家庭中去。

  记者提出,在现有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的费用也并非每个家庭都能负担。对此,郝如玉认为,解决住房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积极探索廉租、公租房的建设,“保障房多租少卖,效果会更好。以租为主,逐步缓解住房问题。”

  当前,部分企业将自建廉租房作为稳定员工队伍的一项举措,企业将这些或自建或参建的房屋以廉租方式供企业员工居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这种做法也得到了郝如玉的肯定。他建议,应该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投入到廉租房建设的行列中来,特别是企业。

  “可以将企业自建廉租房建设用地纳入国家廉租房建设用地体系,在用地上给予支持,享受国家土地及相关政策扶持,同时在管理上受政府廉租房管理办法约束。”郝如玉说,“包括有些房地产商拿出部分房源做保障性住房,政府也应该鼓励,给他们相应的开发空间和一定的利润。”

  郝如玉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吸引企业投资建设、配建保障性住房,可有效缓解土地紧缺、资金不足等难题。” (魏如松)

编 辑: 孟玉
责 编: 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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