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代表团收到17件议案
记者从黑龙江省代表团议案组获悉,截至11日12时,黑龙江省代表团共收到17件议案。这些议案将报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部门。
按照法律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代表以上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的议案应由代表团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署。以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应有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并写明领衔人。代表联名不足30人的,建议代表以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提出。
据介绍,黑龙江省代表团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内容均为有关立法和修改法律的。议案的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既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结合了我省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记者 孙佳薇)
编 辑: 温会兵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