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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农民工进城:合法权益保护有待加强

来源: 正义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09日 09:56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曹丽辉)“举家迁移已经成为当下农民进城的新趋势,但是目前当个‘城里人’成本太高。要用法治来保障农民工权益,只有让农民工感到幸福的才叫宜居城市”。3月8日上午,在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广东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副会长孔令人代表的发言赢得了在场代表的一致认同。

  进城难,难在权益得不到保障

  会议休息时,孔令人代表一走出会场,中国侨联常委、广东省侨联副主席、深圳华昱集团总裁麦庆泉代表就对他竖起了大拇指:“你讲得太到位了!”

  当本网记者上前采访孔令人的时候,广东省原省长、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卢瑞华代表也走了过来,加入关于农民进城的热议中来。

  三位代表一致认为,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解决农民进城难题上凸显了“尊重”二字。比如报告中提出:“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解决好他们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等等。

  “农民进城后生活幸福感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只是跟随进城而来的住房、户籍和子女教育等问题都难以解决。”卢瑞华代表说,“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法治,要把应该享有的各种合法权益落实到农民工身上。汪洋书记也讲了,幸福广东、乃至幸福中国,都要有法治的保证。”

  住房、教育、户籍、文化,一个也不能少

  今年两会上,关注农民工问题的代表委员为数不少,这种现象也折射出当下农民工在城市里从生存到就业的现实困境。代表委员认为,住房、教育、户籍、文化,农民工这四个方面的合法权益,一个也不能少。

  关于住房,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在提案中建议国家出台政策,“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建设者,公共租赁住房,应优先解决优秀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关于培训和子女教育,作为农民工代表的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制品分厂质监员杨晓霞建议,应该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和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异地中考和高考问题。

  关于户籍,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常德传建议,改革户籍制度,让农民工真正“市民化”。

  关于文化,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周口科技职业学院院长李海燕在议案稿中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现代社会,融入城市生活。

  人社部回应:农民工落户问题已基本确定

  面对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于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呼声,3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参加全国政协民盟组讨论时回应,目前国家对进城农民工落户的问题已基本确定,即:进入到县城中心城镇的就地落户,进入到地级市的,有3年稳定职业的,可以解决落户;进入到省会城市包括副省级城市的和大城市的合理控制,创造条件逐步落户。

  杨志明还表示,对新生代农民工应达到“十有”标准,即: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追求有目标。    

  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回应,正向农民工们传递出温暖的信号。孔令人代表和卢瑞华代表表示:如果相关法律制度更“给力”,农民工进城问题会得到更为妥善的解决。而这正是国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

编 辑: 水淼
责 编: 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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