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3月26日上午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车秀兰、周化辰、李龙熙,秘书长王甫轶及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副省长黄关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本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遇文书作的关于《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隋殿军作的关于《<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健作的关于《<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农业委员会主任李国强作的关于《吉林省人参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费真作的关于《吉林省人参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祥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职人员的审议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本次常委会的议程还包括: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吉林市工业节约能源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列》,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高校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吉林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文/郭明辉 何琳娣 摄/于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