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人大 > 地方法规0

《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4月24日 08:58:20

  4月23日上午,省人大农委召集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水利厅和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5个部门、单位,以及相关领域的省人大代表,召开了《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的一类项目,由农委负责牵头起草,并计划于7月份提请常委会初审。《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有关部门早已启动,为了与《水土保持法》衔接,并能充分体现浙江实际和特色,以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经多方征求意见与深入研究,法规起草小组对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目前内容已比较成熟。

  在本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座谈会中,参会人员从各自部门职责和不同角度出发,踊跃发言,畅所欲言,对条例草案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建议。会后起草小组将对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俞仲达主持了会议,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洪建新和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徐柏兴参加了会议。(朱振进)

编 辑: 张学文
编 校:
责任编辑: 张学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