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调查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创新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7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华带领调查组,对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市领导宛祝平参加调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陪同调查。调查中,调查组先后听取了市中法、朝阳区法院、二道区法院、九台市法院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创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资料,深入了解了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和做法、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做好审判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在法院审判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阻塞和失误都可能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实现每一个司法行为有规可循、有据可依,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前提性要件。近年来,市中法将审判执行、诉讼服务、涉诉信访、减刑假释等一切司法行为及与司法相关行为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建立审判管理“要素体系”,明确各个环节操作规范,为降低不公裁判出现几率打下了制度基础。2013年,市中法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7.9%,案件被发改量同比下降34.7%,新判案件信访发生量同比下降47.7%,各基层法院上诉案件发回重审量同比减少57.9%。调查组认为,全市两级法院对审判管理创新工作高度重视,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的审判质量。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在新形势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加强干警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编 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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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