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关于完善建设美丽浙江体制机制的决策要求以及省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3月3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主持会议,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尹林,省环保厅副厅长张培国,以及省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环保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培国副厅长介绍了我省环境保护立法情况、水环境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提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立法建议。
丁祖年副秘书长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必须不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必须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下一阶段,我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要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修改完善,以及加强水、大气污染防治长三角区域立法协作机制建设等展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为推进我省“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江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黄武)
编 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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