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赴杭州西湖区调研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是指因历史长期形成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由当地群众自发筹建并进行民间信仰活动的场所,是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盲区”。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主任瞿素芬一行赴西湖区调研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市区两级人大及民宗局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视察了位于西湖区蒋村街道西溪里社区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法昌禅寺,并在街道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在听取了西湖区关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瞿素芬认为,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非常必要,西湖区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上不等不靠、先行一步、认识到位、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成效明显,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对于下一步工作,瞿素芬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始终遵循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对优秀的历史文化要传承和发扬,对各种陋习要引导群众加以革除。挖掘和提炼历史人物的“清廉、为民”等精神实质,让群众在信仰和崇拜中接受教育。
二是必须抓好源头管理。要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和镇(街道)村(社区)局部规划中,科学设置、合理布局,同时也要严格控制新增数量。
三是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加强培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提高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要深入实际,出台符合本地区特点的管理办法;要注重实效,加强办法出台后的贯彻执行和检查监督。
四是必须加强协同管理。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相关工作人员力量,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和镇街村社具体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发挥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积极作用,使之既为老百姓服务,又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杨宏)
编 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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