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经云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贯彻好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定于2013年9月22日在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秘书长杨祖龙出席并主持发布会。
杨祖龙副秘书长指出:《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是依据国家有关民族教育的方针政策,结合云南实际制定的一部民族教育法规。条例的正式施行,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促进我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逐步缩小民族地区与内地在教育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推动全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促进民族教育工作的能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责,督促条例的贯彻实施。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福生介绍了制定该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及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就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发表了具体意见,相关领导对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网、《云南信息报》等22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图、文: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李健伟)

图1、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图2、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秘书长杨祖龙出席并主持发布会

图3、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福生介绍了制定条例相关情况

图4、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发表具体意见

图5、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图6、《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