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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大理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工作重点,紧贴人民群众和社会期盼,聚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人大工作干什么?”“人大工作怎么干?”“建设什么样的人大工作队伍?”3个问题,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实现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影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人大作用。

坚持立良法、保善治
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根基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探索性功能,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先后修订洱海保护管理、苍山保护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条例,制定湿地保护、洱海海西保护、水资源保护管理、乡村清洁等条例,实现从单一立法保护苍山、洱海,逐步向立法促进苍山洱海一体化法治保护管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治理转变。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云南的唯一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打造“苍洱立法金桥”品牌,探索形成“1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N名立法联络员、立法信息员、法律专家”工作体系,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承载民意的“直通车”、立法协商的“主渠道”、实践民主的“好平台”。截至目前,全州共制定自治条例1件、单行条例15件、地方性法规4件,作出立法性决定1件,指导3个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12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大理州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促发展、推落实
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盯全州重点工作领域开展监督工作,以高效能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以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政府推进中的难点工作、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中心,科学确定监督议题,确保法定监督议题、固定监督议题一个不漏,重点监督议题逐年覆盖。依法运用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构建“开展一轮前期沟通、征集一批意见建议、进行一次专题调研、组织一场专题协商、交办一份协商意见、反馈一个落实情况”的人大监督闭环,形成“议题联选、活动联抓、机制联建、难题联解、经验联创”的州、县两级联动监督合力,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注重跟踪问效,探索形成调研阶段“制定方案+专题调研+征集问题”、审议阶段“会议审议+专题询问+公开发布”、落实阶段“问题交办+跟踪督办+专题报告”的全闭环监督模式。同时,年末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政府部门承办重点代表建议情况、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等开展满意度测评,着力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坚持讲政治、重民主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与人事任免权
坚持谋大事、抓重点、求实效,适时修订《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重大事项决定过程科学民主。作出《关于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日的决定》,将每年11月22日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设立为民族团结进步日;作出《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研究制定《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任免范围、任免程序、辞职、撤职等相关规定,确保任免程序依法、规范、庄严、有序,确保党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制定《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履职评议等制度,规范和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
坚持优服务、严管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代表履职成效。高标准抓实阵地建设,制定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全州共建成代表活动阵地1310个,其中“代表之家”13个、“代表工作站”112个、“代表联络室”1124个、“代表联络点”19个、“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42个,代表活动阵地成为服务群众的“连心桥”、社会稳定的“助推器”、发挥代表作用的“主阵地”。高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优化“提出、交办、督办、答复、反馈”全流程机制,由州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州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办理相关建议。2022年换届以来,364名州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484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通过建议办理,推动解决了一批政府和部门想解决、代表和群众期盼解决的难题,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
坚持严程序、强统筹
提升法定会议组织效能
坚持以“规范性、精准性”为基础,以“合法性、实效性”为目标,紧扣“法定程序不突破、细节把控不遗漏、服务保障不缺位”3个关键要素,精心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制定《大理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细致周全抓实会前准备、精准高效抓实会中服务、闭环管理抓实会后落实,有力保障法定会议依法有序高效组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
坚持增本领、提能力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工作队伍
围绕“懂人大、爱人大”的目标,采取“请进来”“自己讲”“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坚持对全州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开展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编印《大理人大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手册》,要求干部熟知会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围绕“严纪律、转作风”的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每年对常委会年度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落实,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评验收的工作闭环。坚持开展机关“互比互学提效能”观摩活动,营造比学赶超、创优提质氛围,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