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祖国南疆的“团结密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示范单位永葆先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情况专题调研纪实

来源: “广西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在八桂大地上,有这样一批先进典型——它们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以下简称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从未停下奋进的脚步。它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开展“一乡一月一主题”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资料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赴南宁、柳州、北海、百色、贺州、崇左等设区的市,深入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用人大履职担当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与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各族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情况,记录下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永葆先进本色、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生动实践。
  荣誉为基,创建不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累计有96个集体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获得命名且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共有40个。这些模范集体与示范单位中,既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有村屯、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涵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各个领域。
  荣誉既是肯定,更是责任。在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学校开发了10余门民族特色校本课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更成功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南宁市体育中考项目,开创全国先例;在南疆国门,友谊关边境派出所的民警们首创的“葡萄串式”联创联建工作法,将辖区23个党支部拧成一股绳,建成“国门党建联盟”,形成了“党、政、军、警、民”协同稳边固防的工作格局……一路走来,调研组看到,这些先进典型正通过各种方式,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播撒到更广阔的天地。
赶圩归来——欢快民族舞蹈(资料图)
  “这里陈列的每一件文物、收录的每一段历史,都在诉说各族儿女在这片红色土地上并肩奋斗的故事。”在百色起义纪念馆,参观者络绎不绝,讲解员声情并茂的讲解令人印象深刻。纪念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讲解内容,不断打磨讲解词。2025年,纪念馆累计开展各类社会教育活动69场次,吸引200多万各族各界群众前来参观。
  调研发现,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在各自领域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仅在自身的创建工作中取得新成效,而且在服务全局、带动周边单位的过程中也不断作出新的贡献,“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非常明显。
  北海市地角女民兵连,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海防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祖国海疆绽放;崇左市爱乐村打造的“主题党日+民族团结”模式深入人心,党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群众基础……这些生动实践充分说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没有固定模板,只要立足实际、发挥所长,就能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高位推动,遍地开花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调研组在走访中了解到,自治区和各设区的市通过出台文件、建立机制等方式,推动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在各自领域发挥自身优势,用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在自治区层面,自治区党委出台《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示范推广机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要求大力培育和推介先进典型;自治区民宗委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9000万元,建立示范单位培育机制,设立培育期项目库,库内现有培育期项目439个、试点项目349个,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南宁市良庆区蟠龙社区开展“嘹啰欢歌三月三 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宣传月主题活动(陈晔/摄)
  在设区的市层面,南宁市认真总结提炼良庆区蟠龙社区探索形成的“一条主线、三个抓手,完善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社会条件”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百色市出台方案,持续巩固拓展创建成果,2020年以来累计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24亿元,实施项目1188个;河池市将示范引领工作纳入五年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2025年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42亿元,实施项目145个。
  调研组认为,这些务实举措,有效地引领推动全区逐步构建起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为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永葆先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征途漫漫,再启新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永远在路上。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既看到了成绩,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调研组形成了基本体现各方共识的专题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对模范集体、示范单位的指导与管理。
  调研组提出的主要建议包括: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是始终锚定工作目标,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四是积极创新模式方法,提升示范引领水平;五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六是总结宣传成功经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学校,从企业到社区,各模范集体、示范单位如同一颗颗石榴籽,紧紧地抱在一起,汇聚成民族团结的磅礴力量。调研组相信,随着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这些先进典型必将在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征程中继续走在前、作表率,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八桂大地常开长盛,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广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