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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人大:横向衔接 纵向联动
着力构建备案审查“一盘棋”工作格局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为了加强备案审查工作,2025年6月18日,河南省濮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办法》,进一步巩固提升党委、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横向沟通衔接,加强市、县、乡三级联动配合,以制度形式凝聚整体合力,切实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坚持党委领导,强化协作配合
  濮阳市委把备案审查列入法治濮阳建设五年规划、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意见,作为党委领导支持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细则,督促各级党委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支持和保障。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座谈会,邀请党委、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通报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协调存在的问题,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建设联动。濮阳市人大、市政府在召开本系统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备案审查业务培训或理论交流研讨时,都邀请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相互学习交流,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推动全市备案审查信息共建共享机制。2021年以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系统谋划,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市、县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和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2023年12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到三个经济功能区开展备案审查专题调研,督促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平台向功能区街道延伸。依托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文件制定机关、备案审查机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源和备案审查办理等情况的信息共享,有效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效率。
  二、加强横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备案是审查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全面精准的备案,就没有持续有效的审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通过建立沟通联系、定期核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制定单位实行月提醒、季通报,要求每年1月份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报备环节沟通衔接,督促制定单位及时报送备案,确保有件必备。
  审查工作是备案审查的核心和关键。只有通过审查,才能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的违法问题并予以纠错改正,才能真正发挥备案审查的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开展好依职权审查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其他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衔接联动,认真研究处理其他备案审查机构移送的审查建议。
  2025年3月,濮阳市委开展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涉及人大职责和民主法治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意见,法工委和相关委员会认真研究,提出继续有效、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建议,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021年,法院审判中发现濮阳市政府2006年制定的殡葬改革方面的某规范性文件个别条款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备案审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织法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院召开备案审查座谈会共同审查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后,市政府及时对该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8月,一场别开生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证会在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一楼主任会议室召开。法工委邀请制定部门、司法局、人大代表、专业律师、基层群众,围绕某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合法性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法工委负责人根据听证情况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制定部门当场表态,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3年11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备案审查听证工作办法(试行)》,推进备案审查听证工作由“事”到“制”转变。2024年5月、2025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又召开两场备案审查听证会、论证会,让人民群众沉浸式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参与监督,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既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透明度,也增强了备案审查过程的民主“含金量”。参加听证会的群众表示,“没想到‘红头文件’违法了也有人管,‘人大、人大’不愧是咱人民的‘人大’”!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梳理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科学立法、依法监督提供参谋服务。2023年10月,通过政府部门自查、委托律所评查、社会公开调查、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对制定后执行满五年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回头看”,对法规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全面“体检”,提出科学化执法建议,统筹好立改废释,切实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深化地方性法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实行纵向联动,提升整体水平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市、县联动听取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推动备案审查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提升全市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自2021年以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法律规定、上级精神与实践探索有机融合,在听取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连续4年创新听取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为了推广经验做法,提升县级备案审查工作水平,2024年10月,向各县区印发《关于听取“一府两院”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2024年12月,全市五县一区人大常委会都同步听取了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实现了全市全覆盖,既增强了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也提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社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支持度、认可度。
  濮阳市、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帮助,通过示范引领、业务指导、集中审查等方式,努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基层延伸。2024年5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向各县区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5月、6月,组织调研组到清丰县固城镇、大流乡、马庄桥镇、华龙区大庆路街道办事处等开展备案审查专题调研,了解县、乡备案审查工作实际情况,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指导乡镇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努力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濮阳市人大、政府同步发力、联合调研,共同推动县、乡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整体创优。2025年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濮阳县开展备案审查专题调研,邀请市司法局备案审查机构负责同志参加;2025年5月8日至21日,市司法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机构负责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6个县(区)政府、3个管委会及15个市直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调研,督促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法律审核、规范制发管理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会商协调、联合审查、同步集中清理等方式,切实加强市、县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努力形成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合力。2022年,集中开展涉及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推动和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2023年,集中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依法助推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集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理和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集中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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