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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佑勇:既深耕学术沃土 又关注社会问题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图为周佑勇 记者 徐伟伦 摄
  周佑勇,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秘书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尽管已经在前期做了充分的准备,但在去驻地采访的路上,《法治日报》记者内心还是有些忐忑,与这位法学大咖的初次见面不知会是怎样一幅场景?
  毕竟周佑勇身上有着太多光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直到见面之后,记者才发现此前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随和”是周佑勇给记者的第一印象。“我的学问做得还远远不够,离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需要继续努力。”熟悉周佑勇的人都知道,他总是这样儒雅谦和,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在法学研究领域精益求精。
  与行政法结缘
  1987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舥艚镇(今龙港市舥艚社区)村民包郑照因自家房屋被拆除问题向法院起诉了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彼时,行政诉讼法尚未出台,苍南县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因无法可依而对此案不予受理。最终,在1988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温州市中院受理此案。
  虽然经过审理,原告最终败诉,但本案唤起了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觉醒和政府对依法行政的反思,推动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该案也因其关注度和影响力被称为新中国“民告官”第一案。
  案件审理时,周佑勇正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为中南政法学院)读本科,大学期间,他便表现出对于社会敏锐的观察力与对法学深入钻研的兴趣,这样一起在当时颇为轰动的案件,也引起了他的高度关注。1989年4月,行政诉讼法颁布,该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作为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是中国真正现代意义上行政法的起点,也是中国现代行政法律制度建设的开端。对于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而言都是重要里程碑。”行政法学也成为周佑勇选定的研究领域。
  周佑勇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集中研究一个问题,力图将其彻底做深做透。长期以来,他一直潜心致力于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裁量治理”“行政不作为规制”等行政法学问题的研究,其新颖独到的见解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反响。
  用周佑勇的话说,做学术不能没有自己的学术标签。“裁量”正是他的学术标签之一,他所著的《行政裁量治理研究》和《行政裁量基准研究》,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对行政裁量这一行政法的核心问题进行了原创性研究,为科学创建行政裁量的法治化治理框架及其运行规则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于推动全国自下而上正在推行的统一规范裁量权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探求切合中国特色的行政法治变革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深耕行政法学领域多年,周佑勇很开心地看到如今我国已经构建起了主要由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国家赔偿法这六部法律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对相关法律进行了重要修改,中国行政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重头戏”之一,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请审议,这是继民法典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周佑勇心中也有着一个期盼,那就是行政基本法典的编纂工作能够早日提上日程。
  助力人才培养
  “真正的依法治国既需要务实的法律家也需要博学的法学家,而他们最终来源于法学院的教育。”在学术研究上勤奋努力的周佑勇同样深知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2002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博士毕业并留校执教的周佑勇晋升为教授,在教书育人之路上臻于至善,致力于为中国培养更多的法治人才。
  2006年,东南大学决定重点建设、加速发展法学学科,成立法学院,拟引进周佑勇担任院长。当时已经在武汉大学安定下来的周佑勇没有过多考虑,就毅然决定尝试。
  “学问做到一定程度不能光自己做,要带动一个团队来做,这样人生的价值更大一些。既然有这么一个机会我就想试一试,能不能把这个法学院建起来。”就这样,周佑勇成了东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
  作为一个理工科强势的院校,如何把法学院做大做强,必须跳出传统思路,另辟蹊径。理工科的特点是团队协作能力比较强、法学又是偏实务的学科……经过反复思量后,周佑勇认为一定要立足学校的学科生态,与其他学科有交叉和融合,于是在强力引进人才的同时,他提出了“交叉性、团队式、实务型”的办学思路,依托学校的理工强势学科来发展法学学科,逐步形成了工程法学、交通法学、医事法学、数字法学等以交叉学科为特色的新型学科领域,使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密切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如今的东南大学法学院已然成为我国“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镇,为法治中国培育出了众多栋梁之材。
  更好履职尽责
  2023年,学者出身的周佑勇迎来了新的身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
  尽管身份发生了转变,但周佑勇深知,一定要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去更好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自己的专业优势。
  履职期间,他结合自身学术研究重点,先后提交了“关于加快推动制定行政基本法典的建议”“关于加强用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更好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建议”“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建议”等多份代表建议,为国家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作为社会委专职委员,周佑勇聚焦社会委职能职责,全力做好社会委承担的相关立法、监督等各方面工作,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对审议的各个事项深入研究并积极发言,提出的多条意见建议被吸纳在相关法案的修改中。能够通过自身履职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也让他很有“成就感”。
  周佑勇深知,担任人大代表,代表的就是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除了深耕学术沃土外,也要多关注一些影响范围广的社会问题。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周佑勇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重点关注的内容。
  周佑勇指出,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维护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事关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结合在调研中发现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质量不高、覆盖率较低,不愿缴、缴不起等问题,周佑勇建议针对这类人员制定专门参保缴费办法,创新参保方式,强化平台缴费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强化对算法规则监管,优化平台算法规则与评价考核,建立违规平台“黑名单”与信用惩戒机制。此外,要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抓紧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加快推进基本劳动标准立法,适时修订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采访中,每当记者提及周佑勇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时,他总会笑着摆摆手:“这些其实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要为繁荣中国法学研究、推动中国法治发展,树立起更高的目标、作出更突出的贡献。”
  他也时常会把自己的人生感悟与他人分享,那就是为人必须真诚低调、谦虚谨慎;做事应当兢兢业业、踏踏实实。 (记者 赵晨熙)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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