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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冯添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监督职权。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法规、司法解释。现在,备案审查监督向财政预算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明确了财政预算事项备案的要求、审查的方式与重点等内容。
2025年12月22日,根据《工作办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除了法规、司法解释外,还包括按照预算法等规定,汇总的地方预算、决算,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等财政预算事项,也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许宏才在作报告时表示。
推进依法理财
报告显示,国务院2025年以来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财政预算事项备案报告20件。预算工委对报送备案的财政预算事项,对照有关规定开展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就相关事项提出工作建议。
一是围绕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涉税事项,预算工委对报送备案的育儿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等8个事项进行审查,对海南自贸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调整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等4个事项进行审查。审查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具体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的授权规定。
二是围绕汇总的地方预算、决算情况开展备案审查。审查认为,地方预算汇总情况和地方决算汇总情况符合党中央方针政策和预算法等法律规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2025年地方预算草案、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总体上处于合理范围内。
三是围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财政体制事项,预算工委对报送备案的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育儿补贴补助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进行审查。审查认为,相关办法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和预算法规定,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保障基本民生、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围绕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开展备案审查。审查认为,2025年国务院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利于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时间和额度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要求。
实现良好开局
2025年是按照《工作办法》开展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的第一年。
“各有关方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事项报送备案的及时性、规范性,预算工委认真开展审查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许宏才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对人大行使监督权、履行监督职责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在审议时,委员们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财政预算事项涉及数据量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预算工委、财政部等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了个好头。”夏光委员说。
“尽管是第一次向常委会作报告,但是很全面,工作的思路很清晰,是一份很好的报告。”苻彩香委员说。
审议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预算工委关于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将会进一步发挥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作用。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