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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10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共有24人次发言。27日上午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专项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赵乐际委员长出席会议,肖捷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共有8人次发言询问,张国清副总理参加专题询问。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质效,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国务院的2个报告全面反映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集中反映企业国有资产的总量和结构情况,体例进一步完善,内容和数据丰富详实,查找问题深入细致,提出的工作思路和举措清晰可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监督调研报告和财经委的初步审议意见务实中肯、针对性强,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总体看,我国国有资本重点投向还不够突出,国有企业分布偏散。国有企业法人户数、资产和权益总额排名靠前的是商务服务、房地产等行业。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个集中”的部署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健全布局规划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深入、务实推进不同层级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和公共服务功能。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国有资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集中在新能源、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热门领域和相对成熟的“跟跑”环节,在真正前沿高风险、“卡脖子”领域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方面的投入不足。建议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发投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加强引导、精准发力,引导国有资本重点投入国家战略急需而市场力量不足的领域和环节,综合整治同质化、“内卷式”竞争,切实防止一哄而上、盲目铺摊子。有的出席人员提出,部分传统产业向高端加速转型的力度不够,“高端不足、低端过剩”问题较为突出。应建立产能过剩行业供需动态平衡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建议:(1)加强产能产量数据治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数据虚报、瞒报等行为;(2)完善和落实产量调控政策,在研判市场需求基础上,通过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实现优胜劣汰;(3)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二、加强监管,提高效益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应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好服务国家战略和提高资产效益,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地方国企特别是区县级国企功能定位不清,经营领域混乱;不少企业由融资平台转型而来,扮演着“市场化主体”和“政府工具”双重角色,经营性资产占比较低,地方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专业性不够、监管能力不足。应坚持政企分开,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明确区县级国企的主要功能是公共服务和城市运营,对区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监管,压实监管机构责任。加强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指导规范。有的出席人员建议,统筹抓机遇和控风险,一体完善国有企业“走出去”与境外资产管理,加强前期规划和投资审查,引导企业“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危业不投”,防止国有资产浪费和损失。
三、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国有企业对科技研发承担风险、长远布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应健全创新发展激励机制,优化长周期考评,完善尽职合规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国有企业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开展基础研究、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推动上下游、协同产学研,开展联合攻关,加快重点领域的突破。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支持国有企业发挥产业生态建设示范作用,以高质量场景开放牵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和生态构建。
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细化和完善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理顺决策程序,提高治理水平。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在现代公司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国有股东履职不到位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未能真正实现“从管企业转变为管资本”。建议建立健全完整的国有资产委托代理机制,抓住明确股东代表职责、选好派出专职股权董事等重点环节,完善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有机构和人员具体地履行国有股权的“积极股东”和“勤勉董事”职责。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一些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业能力不足,来源渠道偏窄,参与管理流于形式,应认真研究改进。
五、改进报告工作,加强法治建设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将这次会议使用的由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和其他三类国有资产参阅资料构成的“1+1+3”报告体例固定下来,研究将参阅资料上升为综合报告的子报告,提高报告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有的出席人员建议,进一步丰富细化报告的内容和数据,目前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只提交一张表,应完善各类国有资产报表,全面反映不同类别、层级、行业、领域国有资产的分布和经营管理情况。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报告中缺少不良资产情况,有关绩效性指标的内容也较少,建议充实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并进行分析比较,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从“摸清家底”向“提质增效”转变。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国有资产除了实物资产还包括货币资产,目前报告中没有这块内容。建议将货币资产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全国资产负债表相衔接,反映政府债务分布及其与资产的对应,有利于落实还款责任、防范债务风险。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快制定国有资产法、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统筹推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方面的立法修法工作,构建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国有资产法律体系,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水平。
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围绕近年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举措、成效、下一步要聚焦的重点工作,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发挥国有企业作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更趋稳定,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等问题提出询问。张国清副总理,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