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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42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举措。大家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工作,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查找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建议针对性强,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正视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挑战,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监测和检验能力,强化学校食品、网络食品、进口食品等安全风险防控,严查重处违法行为,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食品新业态经营模式灵活、跨区域属性强、数据更新快,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更具隐蔽性,更易出现监管盲区。应压实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严格对食品经营者的准入审核,建立商家信用分级、不合格产品先行赔付等规则,完善监测及风险处置等相关要求。同时,将监管平台与网络平台对接,定期开展专项抽查,加大对平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追究平台与违法商家的连带责任。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提高餐饮外卖准入门槛,加强对店铺选址、卫生环境、生产设施等经营数据的采集审查,推动落实“阳光厨房”政策。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当前预制食品安全监管相对薄弱,存在原料品质不齐、加工环节污染、冷链运输波动、包装材料安全等问题。建议对预制食品分类制定标准,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和可追溯体系,督促商家公示预制食品使用情况,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健康权。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全面提升学校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压实压紧属地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管和约束,切实维护学生身体健康。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加强对转基因食品以及小作坊、小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明晰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定期会商推动跨领域问题协同处置,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监管的无缝衔接。有的出席人员认为,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应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善食用农产品管理部门的协同监管方式,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特别是强化肉类产品的检疫出证查验,健全追溯协同和执法合作机制。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围绕重点领域经常性开展抽查排查,常态化曝光食品安全反面典型案例。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闭合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链路,明确案件立案标准、移送程序、监督程序,防止有案不查、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设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从业禁止信息共享平台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食品的原料、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信息对消费者公开透明。
  三、加强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建设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基层食品安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欠缺、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不强等短板依然比较突出。应加大对基层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建设力度,合理增加人员编制,加强专业培训,改善技术装备和工作条件。有的出席人员建议,研究事业单位改革中地方各级检测机构职能定位,统筹人员安排和资源配置,解决县乡食品安全监管无人可用、设备闲置等问题。有的出席人员建议,深化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优化抽检机制,试行双盲抽检,支持高效、低成本的快检设备研发运用,提升食品安全快检的准确度和覆盖面。
  四、筑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及时曝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打击恶意编造、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的行为,全面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细化认定标准,加大奖励力度,建立健全身份信息保密、职业从业救济等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吹假哨”、恶意举报的法律责任。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强化食品行业协会监督,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五、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适应食品新业态蓬勃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完善配套法规文件,将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建立统一的行政裁量基准框架,增设对违法企业及法人代表的信用惩戒制度。有的出席人员建议,针对新原料、新生产工艺食品等及时出台和更新食品安全标准,细化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技术标准,完善食品质量分级标准。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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