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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舒 颖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日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二审稿进一步完善序言相关表述,充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相关内容,丰富维护国家象征和标志尊严的相关内容,明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做好法律衔接。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把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党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更好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二审稿内容更加成熟、表述更加严谨,是一份高质量的法律草案文本。
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议案,决定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祖国大地,山河辽阔、风物壮美。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奋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谋划部署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5年8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请示。
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赵乐际委员长在这次会议的闭幕会上指出:“这项立法意义重大,将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把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制定这样一部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推动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法律非常必要,意义重大而深远。”2025年12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现场,巴音朝鲁委员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既回应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的现实需要,又着眼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长远目标,将是全国各地和各族人民一体贯彻实施的法律。
“草案两次审议所附的参阅材料,共626页,不仅浓缩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壮阔历程,凝聚了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的宝贵经验,也反映了各族人民、各行各业对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普遍关注和热切期盼,足见这份草案的高度、深度和温度。”巴莫曲布嫫委员说。
全国人大代表关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立法工作。本届以来,共有青海代表团、云南代表团,福建团钟团玉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叶尔夏提·吐尔逊拜等代表,就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或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提出议案或建议。作为一名连任四届的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十分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她表示,这部法律出台后,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草案导向鲜明、内容充实、体系完备
据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采用了“序言+7章”的体例。7章分别是: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委员表示,草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宪法相关精神,是一份高质量的法律草案。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结构科学合理,内容比较全面。”郝平委员说,该法的制定着眼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有助于最大限度把各族群众凝聚起来。袁曙宏委员认为,草案序言写得很深刻、很有气势。
在王可委员看来,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将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草案不仅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地位,还系统地规定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关键内容。特别是在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方面,草案作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规定,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草案抓住了要害问题、实质问题,内容丰富、结构合理、逻辑清晰,很好地体现了用法治建设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甄占民委员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给予高度评价。
“许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的立法,多呈现出碎片化、单一化的特征。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将系统思维贯穿立法工作始终。”王志民委员指出,草案将经济发展、文化交融、社会共建、权利保障内容有机整合、系统整合,构建了多维度、全领域的制度体系,用全领域协同的立法设计,打破了民族工作中“条块分割”的治理壁垒,实现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层面的系统性升级转型。
全国人大代表尹建敏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民族团结不是一句口号,民族地区的发展离不开稳定和谐的环境,而这种环境需要法治来守护。”她在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时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为民族地区的产业扶持、人才培养、各族群众权益保障提供了法律支撑,让各族群众干事创业更有底气。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是继民族区域自治法之后,涉及民族事业发展和民族事务治理的又一部重要立法,在立法政策和相关内容上具有很强的关联性。”高开贤委员建议,在有关制度设计理念和具体规定上做好衔接配合。

2025年12月20日,贵州省黎平县肇兴侗寨载歌载舞庆侗年,吸引各地游客欢聚一堂。摄影/中新社记者 梁辉波
草案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2023年11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工作正式启动。赵乐际委员长两次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立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成立由李鸿忠副委员长任组长,彭清华、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三位副委员长任副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法律草案起草工作。
“草案是经过反复深入研究论证的结果。”安兆庆委员说,该项立法自启动以来,草案文本历经上百次修改,包括几次大的调整。
记者了解到,在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前,起草小组就将征求意见稿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224家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并对有关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研究。草案初审后,通过中国人大网收集到686人提出的1415条意见和18封来信,其中包括一封来自云南大学在校学生的手写来信;向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31个省(区市)和部分较大的市人大以及北京朝阳、内蒙古科右前旗、新疆库车等3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等157家单位征求意见;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民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先后到云南、贵州、新疆等地进行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对草案合宪性涉宪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这充分体现了始终坚持立法法的原则和精神、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进程和实践路径。”巴莫曲布嫫认为,草案二审稿的几处修改理据充分,调整得当,非常有针对性和必要性。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