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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节约粮食反对浪费蔚然成风
从仓廪粮食到盘中餐食,从单位食堂到外卖平台,从食品生产加工到餐饮服务经营,盐城市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工作迎来法治建设的新篇章。2025年8月29日,《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盐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地方反食品浪费领域的专项法规,规定紧扣节粮减损 和 “大食物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降低粮食生产加工环节损耗,加强餐饮等重点行业引导、约束与自律,加强对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监督监管、提升全民节约意识等方面作出规范,以“小快灵”立法形式破解食品浪费难点堵点问题。

从问题出发,立法制止看不见的浪费
一段时间以来,从实施反食品浪费法、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到推广“光盘行动”、小份菜等,节约光荣、反对浪费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是,食品浪费现象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仍然存在。节约粮食,减少看不见的浪费,仍有潜力可挖。
盐城市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粮食总产连续多年稳定在140亿斤以上。近年来,盐城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大力整治浪费之风,形成了许多成熟经验做法,迫切需要转化为具体法规制度,更好引领、保障和促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要立一部行得通、真管用的民生之法,让法治成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坚实保障!”基于此背景,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节粮减损和“大食物观”,将制定《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列为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以制定地方反食品浪费专项法规的立法探索,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走深走实。
为了更加科学地了解食品浪费情况,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论证,组织开展食品浪费情况抽样调查、问卷调查,采用分层随机、等距抽样选取样本,通过分析回收的1312份有效问卷发现,66.3%的受访者认为粮食加工环节的浪费现象较为严重,76.1%的受访者认为餐饮环节餐品分量模糊更易造成食品浪费。数据背后,是人民群众对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共同期许。
打开门立法,让每一个声音都被听见
立法工作启动后,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创新建立“双组长”工作制度,会同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细化任务清单;邀请立法专家团队参与起草、完善法规草案,进一步提升立法专业性。同时,主动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争取更多指导,确保法规内容与上位法紧密衔接。

为了让法规充分汇集民意、凝聚民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域立法调研,深入田间地头、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场所、食品行业协会,面对面听取基层组织、行业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立法过程中坚持“线上+线下” 联动,多渠道、多轮次征求社会各界建议:草案起草初期,通过盐城人大官网、微信公众号、盐阜大众报等平台广泛征集意见;起草阶段5次召开座谈会听取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建议;初稿形成后,向各县(市、区)人大、27 个乡村振兴监督基层联系点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深入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座谈调研……
“建议在规定中增加从田头到餐桌全链条节粮减损相关条款,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及相应职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意见。
“建议参照上位法规定,对草案第四条政府职责增加‘确定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组织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建议。
“建议在规定中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可以对造成食品浪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指导教育的相关条款。”实地调研中,盐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同志提出建议。
…………
为确保立法更好反映民意,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推出“扫码提建议”小程序,动员引导市民群众参与讨论、提出建议,经过梳理、合并、汇总后收集各方面建议226条。市人大常委会对意见逐条研究吸收,将原汁原味的民意转化为立法的源头活水,让法规更贴合实际、更具实效。
法治组合拳:招招落在关键处
如何解决粮食加工环节的浪费问题?单位食堂的浪费行为谁来监督?投诉餐饮浪费行为该找谁?……规定以精准创新的制度设计和具体内容,系统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精细衔接上位法。规定对上位法中原则性、纲领性条款作了精细化衔接,比如,将社会共治具化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推进、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具体内容。明确“统筹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与地方反食品浪费工作相结合。同时,将反食品浪费举报方式落到实处,明确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增加对举报人的奖励规定,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重点环节立规矩。规定对食品浪费的关键重点环节作出规范,在餐饮服务与外卖平台规定方面,要求网络餐饮外卖精准提示义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外卖平台提供服务时,需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在食品生产与集体用餐管控方面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加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在集体用餐属地化管理方面,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
制度引领探新路。规定对反食品浪费有多项制度安排,在单位食堂与特殊场景管理方面,明确推行“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为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规定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将反食品浪费宣传纳入食品安全宣传周内容,明确要求通过淮剧、小品等盐城特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在激励约束方面,鼓励依法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制度,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规定立足盐城农业大市、产粮大市定位,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全链条节粮减损管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从践行节粮减损、树立“大食物观”到《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出台,从系统规范到长效治理,盐城正以法治之力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在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浪潮中,以法之名,让节约粮食、反对浪费蔚然成风。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