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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践和成效
杨晓丹
人大信访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以来,全国人大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渠道更加规范顺畅,信访群众更加满意认可。
一项项制度设计,于宏观处夯实了法治根基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安排,2023年,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推进;2024年起,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推开。
全国人大机关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条例、一规定、一意见”为主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体系。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这是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标志性成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通过《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这是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为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指明了方向。2025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这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了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一次次流程优化,于关键处激活了工作动能
全国人大机关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深化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认真办理好群众的每一封来信。坚持“来信必登”,研究制定群众来信转交细则,明确不同情形处理标准,建立港澳台地区居民来信办理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深度学、深入研、促规范、促服务”活动,提升办信业务规范化水平。
热情接待好群众的每一次来访。落实“有访必接”,主动公开人民来访接待室咨询电话,启动四批次省市人大信访部门联动接访工作,增设重复访分流登记岗和登记扫描窗口,践行“如我在访”理念,营造亲民便民利民的接访环境。
充分发挥好网上信访平台“直通车”作用。上线试运行网上信访小程序,推进信访智能化平台建设,选择山东、四川等7个省级人大信访部门作为试点,推动人大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群众线上线下信访取得相同效果。
一件件诉求办理,于细微处诠释了为民初心
人大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积极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着力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推动解决问题。
群众信任有“厚度”。群众到全国人大机关信访,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充分信任。本届以来,群众向全国人大机关反映信访事项45万余件次。全国人大机关认真办理,落实信访事项转办工作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分级分类向有关部门精准转送交办,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传递民情、民意、民智,切实把群众的信任落到实处。
汇集民意有“高度”。积极搭建人大民主民意表达信访平台和载体,拓展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建立向委员长会议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和突出信访问题交办督办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解决了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消防安全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落实监督法要求,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提出监督工作计划议题建议,促进民意与立法、监督等工作良性互动。
为民解难有“温度”。近年来,全国人大机关信访部门严格按照法治化要求,做好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推动群众诉求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公司法第八十八条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梳理群众诉求,转交有权处理部门,助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备案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群众多次来信或赠送锦旗给予点赞。
全国人大机关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实际行动强化了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座座沟通桥梁正悄然架起,将信访工作与“民之所呼”“法之所向”紧密相连。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局长)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