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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高质量刑罚执行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徐航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司法公正能否最终实现。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内容。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对于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制定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认真办理涉刑罚执行监督代表建议27件,为检察机关更好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刑罚执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持续加强。2021年1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意见等97.1万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高质量刑罚执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刑罚执行关系惩治预防犯罪效果,关系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检察机关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防范监外执行风险隐患,监督做实罪犯教育改造。
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9.6万人;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办理的1000余万件“减假暂”案件,监督纠正3万件;对社区矫正机构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提出纠正意见15.4万件……报告列举一系列翔实的数据和事例,从开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刑罚监外执行监督、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查办刑罚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等多方面阐明,检察机关坚持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聚焦刑罚执行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效。
从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方面看,检察机关保障被监管人控告、举报、申诉权利及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保障在押、服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包括认真落实与罪犯定期谈话、罪犯约见检察官、检察官接待日等制度,在监管场所设立检察官信箱,及时处理罪犯诉求,加强权利救济;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罪犯权益保护,协同完善亲情帮教、保外就医、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
科技如何更好赋能刑罚执行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协作配合,推动派驻检察室与监狱、看守所监控和执法信息联网全覆盖;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建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应用系统,实现服刑人员信息、狱内管理情况、刑罚变更执行等重要数据线上共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共同推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报告表明,检察机关建立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一体加强派驻检察、巡回检察、数字检察,有力推动刑罚执行监督提质增效。
刑罚执行监督“点多线长面广”,对检察队伍素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专业素质能力建设,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发布18批87件刑罚执行监督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质效。
总的来看,新时代新征程,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社会各界凝聚起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整体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尽管近年来刑罚执行领域执法司法日趋规范,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刑罚执行监督总体力度不够、刚性不足,工作仍有不小差距。报告显示,目前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仍存在监督理念还需优化、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履职能力仍有欠缺、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等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正确方向;加大监督力度,着力纠正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质效;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强化素能建设,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过硬刑罚执行监督队伍,不断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更好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