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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食品安全基石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萍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22期  浏览字号: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中华民族未来。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今年再度“小切口”修法,聚焦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作出完善。今年5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本次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该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四次检查。
  报告指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实施法律规定,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近5年来,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高位。从检查的情况看,食品安全法实施成效显著,为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同志表示,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客观反映当前各地方、各部门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总结实施食品安全法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此同时,结合报告内容和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会人员就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力度、新业态食品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保障等积极建言献策。
  强化全链条监管 食品安全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深入食品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学校、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和场所认真开展检查,随机抽查社区食堂、职工食堂、早市、夜市等,并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进行暗访,全面系统地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同时,在扎实调研基础上突出检查重点,在实地检查中进一步聚焦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网络餐饮等新业态食品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报告指出,食品安全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用“最严谨的标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报告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合作的标准审查机制,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93项,涵盖日常消费的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涉及各类食品安全指标2.3万项,为落实全链条监管、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抓手。报告指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推动全国309.8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115万名食品安全总监、949万名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成为企业风险防控的常态化措施。
  对于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从八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凝聚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合力、加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网络食品等新业态食品的监管、健全进口食品相关法律制度、巩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
  多位委员在发言中强调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力度。“当前,有些标准落后于形势、要求不高、标准偏低;有的新兴食品业态和技术没有标准。食品监管尚未做到全链条、全覆盖、无死角,仍有盲区和漏洞,责任义务不明确,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责权能不统一。”汪铁民委员强调,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把实现“四个最严”作为工作重点,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补齐漏洞和短板,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谭天星委员建议在“最严”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全链条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经营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劣质校园餐、网售和预制劣质食品的惩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最大成本。
  骆源委员建议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在主体上,凝聚部门合力,厘清相关法定职责,健全协同配合的监管工作机制;在依据上,整合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面系统、严格规范地贯彻实施;在对象上,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系统,全程做到可识别、可查验、可追溯;在手段上,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向对接,切实构建起全过程各环节的高效监管体系。
  强化新业态食品监管 加大对劣质校园餐惩处力度
  近年来,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蓬勃发展,食品新原料、新工艺以及新型添加剂等不断涌现,新业态食品的安全风险也不断出现,给监管工作带来挑战。尽管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对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作出规定,但实践中还存在监管手段较为落后、相关规定措施不配套、消费者权益保障难等问题。
  报告建议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直播电商、连锁餐饮等分别制定监管规定,推动监管方式由传统向智慧转变,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同时,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许可证等经营主体资质数据的比对机制,并压实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审核责任,明确对网络平台的异地执法权,加大对网络平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还应进一步规范无堂食外卖,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的治理。
  多位委员在发言中强调应强化网络食品等新业态食品的监管。杨振武委员建议加快新业态食品经营数据采集审查,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打造网络餐饮共治平台,畅通各方举报渠道,汇聚监管部门、平台与消费者的监督合力,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清朗空间。
  李巍委员建议尽快完善新兴领域相关标准,加快出台外卖食品、网络直播带货食品等新兴食品类别的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使标准涵盖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同时,鼓励食品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和修改,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孩子们的“盘中餐”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报告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加强。目前,全国93.1%的中小学建立了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参与重大事项监督。全国16万余名责任督学每月进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导。畅通师生食品安全问题反映渠道,建立问题办理机制。截至2024年底,各地共投入103亿元改善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提高至98.5%。报告同时指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不足,风险隐患仍未消除,实践中还存在学校管理不到位、人员素质需提高、学校周边监管难等问题。
  报告建议,统筹推进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学校也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素养。 
  推进法律全面修订 助力实现更高水平安全
  了解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及对修法的建议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报告指出,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日益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法规规章为支撑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基本形成。
  报告显示,我国食品安全执法效果显著。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特供酒”清源打链、食用添加剂滥用综合治理等执法行动,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52.1万件,给予从业限制28万余人,罚没金额162.49亿元。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协同推动修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部门联合制定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破解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难题。
  报告同时指出,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不完善,影响执法的社会效果。实践中,还存在“小过重罚”引发争议、行政处罚的裁量权较大等问题。此外,职业索赔亟待规范。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采用“小切口”模式对法律及时进行小幅修改,完善法律制度,回应群众需求。执法检查组在实地检查工作中也听到社会各方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的呼声。
  报告建议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完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制定统一的行政裁量基准框架,对罚款金额进行梯度化重构。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许多地方和单位都提出要尽快对法律进行全面修订。”作为此次执法检查组成员,古小玉委员建议承担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为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健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何新委员建议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合理确定罚款数额,健全对违法企业的信用惩戒制度,遏制对赔偿制度的滥用。
  与会人员认为,此次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执法检查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定人民立场、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要巩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市场经营者自律和公众监督紧密结合,共同编织一张更加严密、更有效率的食品安全防护网,真正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食品安全基石。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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