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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促善治 共绘高质量发展蓝图
回看黑龙江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十年
原标题:立良法促善治 共绘高质量发展蓝图 回看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十年
2025年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周年。2015年3月,立法法修改如一缕春风吹遍龙江大地,所有设区的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
2016年6月和12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决定,赋予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12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由此翻开了我省设区的市法治建设新篇章。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砥砺前行。
这十年,是省人大常委会锚定全省发展大局,精准统筹立法规划、强化审查指导、推动制度创新,构建与高质量振兴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的十年。
这十年,是各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探索实践的十年。
这十年,是省市两级人大同向发力、上下联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彰显法治黑龙江建设坚实步伐与丰硕成果砥砺奋进的十年。
十年来,一部部“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在龙江大地落地生根,全省各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完成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转变,实现“数量型”到“质量型”飞跃。
科学统筹
做好“三个衔接” 锚定立法方向
法者,治之端。立法规划,法之端。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十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穿设区的市立法审查指导全过程、各环节,统筹谋划,确保全省地方立法工作步调一致、导向鲜明,确保方向正确。
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立法与改革同频共振,聚焦需求、服务大局,凝聚法治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以指导设区的市编制立法规划计划为关键抓手,严守“四个衔接”原则,严把“立项关”,通盘统筹全省立法需求,确保有限立法资源精准投向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为高质量立法筑牢前置根基。
衔接国家大政方针,锚定立法方向。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立法安排,将海绵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战略融入地方立法规划。大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立法、伊春红松保护立法等,均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导向,确保地方立法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衔接省级立法部署,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共性事项省级统筹、特色事项市级发力”原则,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基点把控,防止省市立法冲突。对供暖标准、垃圾分类等全省共性问题,由省级统一立法或牵头试点后推广。对寒地试车、赫哲族文化保护等地方特色事项,赋予设区的市充分立法空间,既保障法治统一,又提升立法质效。各设区的市年度立法计划每年1月31日前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形成上下联动的规划体系。
衔接区域立法协同,破解碎片化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强化统筹协调,指导设区的市立法规划兼顾届际衔接与市际协同。在煤矸石治理、湿地保护等跨区域议题上,推动相关设区的市同步规划立法项目,指导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与上一届规划有序贯通,避免重复立法或立法空白。七台河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煤矸石治理条例,通过规划衔接形成治理合力。
精准破题
“小快灵”立法 彰显务实管用
立法不必贪大求全,关键在精准务实。
十年来,全省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以“小快灵”立法破题,用“短精实”法规制度守护民生福祉,为龙江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加强民生保障立法,织密群众幸福密码。立法为民,核心是精准回应急难愁盼。松嫩平原上的大庆市,地势低洼、湿地密布,汛期内涝长期困扰居民。2022年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组建立法专班同步推进调研起草,《大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快速出台,条例明确新建小区透水铺装率不低于30%、老旧小区改造必配雨水调蓄设施,让“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成为现实。冬季供暖关乎龙江百姓生活品质,省人大常委会牵头指导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五个市人大常委会先行先试,细化供热温度、时限、抢修等标准,通过“一地一策”积累经验,成功将供暖期内居民室内最低温度从18℃提至20℃,实现全省供暖标准科学统一。针对露天市场“便民”与“扰民”矛盾,大庆市人大常委会以《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破局,明确选址远离居民区、午休静音等要求,依法取缔53个违规市场、规范设置32个便民市场,推动6300余个摊位“退路进区”,兼顾烟火气与居住安宁。垃圾分类、文明祭祀、公厕管护等民生“关键小事”,成为立法重点。《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构建起垃圾分类管理全链条机制;《鸡西市文明祭祀条例》用16条“管用条款”,有效引导移风易俗;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鹤岗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条例》,以“小公厕”托起“大民生”。从绥化城市供水到牡丹江城市绿化,从佳木斯餐饮业油烟防治到鸡西二次供水管理,彰显立法民生温度。
推进社会治理立法,精准施策提效能。立法成为破解社会治理“老大难”关键。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首部法规《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直指物业收费与服务恶性循环,创新明确水、电、气、热等专营企业配套设施维护责任,破解“物业管不了、专营企业不管”僵局,将小区停水停电故障报修响应时间压缩至2小时内,让群众感受立法实效。产业治理痛点,同样靠立法破解。伊春市、牡丹江市将食用菌作为支柱产业,废弃菌包污染问题凸显。两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出台废弃菌包污染防治法规,确立“边发展、边治理”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体系,推动菌包变废为宝,既保障菌农利益,又护航产业绿色发展。聚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大庆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创新“编码登记+动态监管”制度,实现工程车辆、农机设备全周期管理,推动“国一”及以下标准机械全淘汰,柴油货车排放合格率98%以上。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以多部“全国首部”法规破局,《七台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明确老旧小区增改泊位等举措;《七台河市煤矸石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全流程规范处置,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小切口”立法典范。《牡丹江市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按用途分类,监管并明确部门权责,助力景区提质。
突出地域特色,擦亮发展底色。立足地方禀赋的特色立法,为龙江发展注入发展动力。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青少年“小眼镜”“小胖墩”问题,在全国率先出台《哈尔滨市学生身心健康促进条例》,厘清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责任边界,从制度层面破解协同难题。“中国林都”伊春市为守护“化石级”红松,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省首部单一树种法规——《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严打天然红松商业性采伐,规范认领、管护等环节,助力走出生态“高颜值”转化经济“高价值”发展之路。作为“奥运冠军之城”和东北抗联重要根据地的七台河市,立法兼顾红色传承与冰雪经济发展,《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首次立法界定遗存范围与规范,守护红色根脉;《七台河市冰雪产业促进条例》破解同质化竞争难题,推动冰雪“冷资源”释放“热效应”。《双鸭山市赫哲族鱼皮技艺保护条例》通过明确职责、建立传承机制,为传承保护口传心授国家级非遗赫哲族鱼皮技艺提供法治支撑。《黑河市寒地试车产业服务条例》《绥化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足实际,以地域特色立法擦亮发展底色。
做好协同立法,共答生态保护答卷。针对生态保护跨区域特点,省人大常委会牵头推进协同立法,破解治理问题。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跨佳木斯、鹤岗两市,指导两市以“文本一致、同步审议、联合实施”模式,完成全省首部湿地保护协同立法——《佳木斯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和《鹤岗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建立规划编制、联动执法等八方面协同机制。在松花江流域水源地保护中,哈尔滨市、绥化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条例+决定”组合形式,建立跨区域保护机制,实现水源保护同步同频。针对煤城共同面临的煤矸石污染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协调鸡西、双鸭山等市同时出台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形成治理合力,加快污染治理法治化进程。
立良法为发展定规划界,是法治“上半篇文章”;促善治让法规落地见效,是“后半篇文章”。十年间,一部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既优化治理,更提升民生质感。
严守底线
全流程审查 护航法治统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合法性审查则是保障法规有效落地的关键环节。
十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严格审查批准作为重要职责,构建起“制度保障+流程管控+闭环提升”的审查机制,坚决守住合法性底线,维护全省法规体系统一性。共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71部,推动省市两级立法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良好格局。
制度先行,明晰审查标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审查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标准》,从立法权限、程序、内容三方面明确合法性标尺,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中严格把关,确保市级法规与宪法、法律及省级法规不相抵触。对审查中发现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以附修改意见的形式批准,要求市级人大常委会修改后公布。对12个滞后项目及时发函提醒,实现效率与质量双提升。
全流程介入,提升立法质量。在市级法规一审后,省人大常委会立即组建审查专班,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部门会商”深度参与立法。针对设区的市立法人员能力短板,省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培训与跟班作业相结合模式,夯实地方立法工作人员素质能力。
闭环管理,促进成果运用。打破“就案审案”的局限,建立“审查—总结—推广”工作机制。在法规审查批准后,系统梳理指导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推广至各市,将“点对点”指导转化为“面对面”提升。十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对多部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整改,通过制度闭环让审查成果切实转化为提升全省立法质量的动力。
从制度构建到流程优化,从精准指导到成果转化,省人大常委会以严密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为市级立法保驾护航,让每一部“接地气”的法规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为龙江法治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十年深耕,硕果累累。全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方向更加明确,立法理念更加清晰,立法能力显著增强,立法质量持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设区的市创新守正,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以法治力量推动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立法工作新篇章。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