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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时建议

健全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机制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12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一致认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利于以法治力量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有利于更好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审议过程中,委员们针对具体条文的完善提出修改意见。
  王可委员建议,强化基层实践的法律支撑。明确鼓励和支持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元,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并建立常态化的成效评估与激励机制。同时,可考虑增设条款,对保障相关工作的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作出原则性规定,确保法律在基层“最后一公里”能有效落实。“此外,建议健全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机制,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形成常态化、立体化、分众化的宣传格局。”
  范骁骏委员建议在第五章“保障和监督”中增加一条,明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责。从本章体例来看,规范了各部门、各团体的保障与监督方式,有必要为人大监督专设一条,也能更有效对接社会监督、公民监督。
  王学成委员建议,在第十五条第四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具体表述为:“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各民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便捷高效的平台和工具”。(记者 蒲晓磊)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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