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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扎实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
高站位谋划部署,确保视察方向正确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集中视察活动筹划之初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新修改的代表法在健全代表工作制度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的新要求,将核心要义贯穿于视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法定原则,明确视察性质。严格依据代表法关于“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的规定,将此次视察明确定位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重要活动,是代表知情知政、密切联系群众、酝酿提出议案建议的基础性工作。在通知制定和方案设计中,强调视察的法定性和严肃性,要求各地必须依法组织、规范实施,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坚实保障。聚焦中心任务。将视察内容紧紧锚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特别是围绕“两高四着力”发展目标和“1+2+4+N”目标任务体系,以及“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等关键节点,确保视察活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顶层设计,统筹全省布局。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视察地区,并依法组织跨选举单位视察活动,使代表能够开阔视野、启发思路。
深化学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坚持将学习培训融入视察准备阶段,为代表“充电赋能”。聚焦核心内容,强化理论武装。视察前,督促并指导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辅导、代表小组学习、线上推送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等一系列最新论述和要求。重点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代表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解读政策省情,明确视察重点。为代表汇编发放包括全省及各地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数据、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十四五”规划相关领域评估情况等在内的参阅资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或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就视察涉及的重点领域(如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民生保障等)的政策导向、发展现状、难点堵点进行解读,帮助代表快速把握关键信息,找准视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规范履职要求,严肃视察纪律。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视察办法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明确视察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强调视察是工作调研,要求代表带着问题、带着思考深入基层一线。重申轻车简从、务实节俭、力戒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等纪律要求,确保视察活动风清气正、高效务实。
精心组织安排,高效能灵活调控
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视察线路。各地在确定具体视察点时,既安排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如高新技术企业、美丽乡村示范点、重大创新平台等),也关注发展相对滞后或矛盾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和地区(如传统产业转型困难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区域、民生短板领域等)。鼓励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增加随机调研比重,力求听到真话、察到实情、看到原貌。丰富活动形式,促进深度参与。视察活动普遍采用“看、听、问、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代表实地察看项目现场、社区农村、企业车间、政务服务窗口等;认真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安排充足时间与基层干部群众、企业负责人、一线工作者等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鼓励代表直接提问、互动探讨;在视察过程中和结束后,组织代表进行内部讨论,交流看法、碰撞思想、初步形成共识。
聚力成果转化,延伸视察综合效应
重视视察“后半篇文章”,着力构建成果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规范报告撰写,汇集真知灼见。要求各市人大常委会在视察结束后,及时组织力量,认真梳理代表在视察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本地实际,视察报告既要反映成绩,更要揭示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分级分类处理,推动建议落实。及时对各地视察报告进行归纳整理和汇总分析。对于涉及全省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以及代表在视察中酝酿形成的高质量议案建议线索,及时按流程提交反馈。完善履职档案,激发代表活力。严格按照代表法规定和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将代表参加集中视察活动的情况如实记入代表个人履职档案。探索机制创新,促进常态长效。梳理提炼“区分专业编组展开、问题导向选题方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同时,探索建立视察成果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有效衔接的路径,推动将视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下一年度的监督议题,形成“视察发现问题—监督推动解决—代表跟踪问效”的履职闭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供稿)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