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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族委员会审议的议案1件,即福建代表团钟团玉等3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议案”(第0140号)。议案提出,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专门法律,更好牵引和促进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同时为地方修改或制定相关法规提供上位法依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进程,将其列为2025年审议项目。
  民族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加强和改进议案审议各环节工作。一是注重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在起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过程中,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内容,积极采纳代表意见建议。二是注重与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有机结合,在组织实施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情况调研以及进行学习培训、召开有关会议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三是注重加强协作,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切实提高议案办理整体质效。四是注重沟通联系,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向领衔代表反馈议案办理情况和立法进展。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得到了代表的认可。
  2025年10月23日,民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关于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11月正式启动立法工作以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2025年8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请示。法律案已提请2025年9月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
  下一步,民族委员会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法律案制定出台和贯彻实施的相关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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