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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代表提出修改防洪法议案

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完善法律规定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法治日报讯 记者朱宁宁 防洪法(修改)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记者近日获悉,水利部已起草防洪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有关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下一步,该委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法律修改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适时开展有关调研,推动加快立法工作进程。
  现行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规范和推动防洪事业发展、防御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防洪工作正面临一系列新的复杂挑战和难题,对防洪工程建设及江河湖泊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防洪法部分条款已难以满足当前防洪工作的实际需求。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防洪法的议案。议案认为,更新与完善防洪法以匹配新时期的防洪挑战,是保障防洪任务高效执行的关键步骤。我国城市在防御内涝方面存在设施陈旧、地下管网系统不健全等问题,且相关法律法规几乎处于缺失状态。现行防洪法未能清晰阐述防洪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之间的衔接机制,对于水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偏小,导致处罚标准相对较低。议案建议,修改防洪法,增加区域、流域等空间规划的规定,明确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在防洪工作中的职责,规定河湖清淤疏浚废土处理、专业防汛队伍建设、防洪资金投入、防汛排涝相关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
  据了解,水利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防洪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司法部已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等方面意见。应急管理部建议,认真研究采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法律修改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的衔接。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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